作者JWLee (高瞻远瞩屏定天下)
看板Transfer
标题Re: [问题] 校长驳回转联会的设立,寻求意见和看法
时间Tue Sep 28 16:10:58 2010
1F:→ gdw:有些学校学生会费是大一收 转学生他们大二入学後不会收09/27 21:55
2F:→ gdw:自然等同没有入学生会09/27 21:55
大学法第三十三条
「大学为增进教育效果,应由经选举产生之学生代表出席校务会议,并出席
与其学业、生活及订定奖惩有关规章之会议;学生出席校务会议之代表比
例不得少於会议成员总额十分之一。
大学应辅导学生成立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之学生会及其他相关自治组织,
以增进学生在校学习效果及自治能力。
学生为前项学生会当然会员,学生会得向会员收取会费;学校应依学生会
请求代收会费。
大学应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受理学生、学生会及其他相关学生自治组织不
服学校之惩处或其他措施及决议之事件,以保障学生权益。
前四项之办法,於各大学组织规程定之。」
照第三项规定,没有缴会费,并不等於没有入学生会唷= ="
不过学生会没有照顾到转学生真的是现实....
我上学期刚转到义守时也是孤苦无依,义守转联会又停止运作,
当时的我只能到BBS或FB上PO认亲文,不过只有当届的系会长理我而已QQ
现在过了一学期,因为系会和议会的关系对学校比较了解,
如果有义守的同学需要帮忙的请跟我联络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屏东科技大学 ◣◥█◤
█
▏█ █
███
◥█ █
Meihua ◢ ▅▆▃
telnet://bbs.npust.edu.tw
▁▃▄◥█◤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7.186.3
3F:→ JWLee:至於原PO提到的问题 若按照正常社团成立程序应该不至於不过 09/28 16:11
4F:→ JWLee:吧? 如果有需要帮忙请尽管说 我请彰师的学生自治夥伴协助你 09/28 16:12
5F:→ JWLee:附注一下 社团主管机关应该是学务处课指组 09/28 16:13
6F:→ JWLee:怎麽你们是直接送到校长手上呢@@" 09/28 16:13
7F:推 ray1990715:可能我PO文有说错,是课指组送到校长,他们打电话给我们 09/28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