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k (thend)
看板TransPSY
标题Re: [请益] 临床心理与谘商心理
时间Sat Dec 20 10:19:29 2008
: 『我自己认为谘商跟临床
: 对於个别个案,采取的态度而有所不同
: 是以个案问题为主,无所谓教育与治疗。』
这里你的意思我还是不甚了解。
可以多加解释吗?
: "完形谘商"跟"完形治疗"方面
: 『我认为只是执业者(无论谘商或临床)对於个案问题而有所差异
: 以个案问题为优先
: 在个案问题前,不采任何谘商或治疗观点。』
一样不了解,你所谓的「个案问题」是指什麽?
是指不同精神病症,还是指每个个案的不同状况?
: 我对於你所提之"教育"感到疑惑
: 是以我们之知识教育个案该如何做?
: 我所知道的谘商是以帮助个案在晤谈过程中促进自我了解及改变
: 提供的仅仅只是改变之安全环境及气氛
: 未曾以"教育"一词来形容谘商
教育观点是相对於医疗观点。今天一个人有心理困扰,或可视为
一种疾病,或可视为一种人生发展中的困境。
教育观点不是以治好这个人的症状为出发,而是帮助这个人重新
审视自己,重新发现资源,用不同的观点理解或感受自己的处
境。
他可能需要重新复习自己已经会的能力,也可能需要学习新能力。
「教育」并不局限在知识的教导或是技巧方法的学习。
教育是以「人文」及「发展」的观点看人的困境,而不单单视其为
一种医疗上的需要。
: : 我不知道你说的「神经类病人」是什麽,所以无法回应。
: 这边我没说清楚,很抱歉
: 我所指是牵涉神经机制的个案
: 意指因神经机制问题,而产生的情绪困扰等问题
: 比如说精神分裂症,至今已有些许文献已证明有其神经机制关系
: 其可能必须使用药物控制,而非单就谘商可以解决。
: (原写躁郁,但因尚未证实[有文献],故改以精神分裂症较为明确)
是的,有生理机制的这类问题不一定透过谘商就能解决。
不过,这也不表示心理谘商就不碰这类个案。
因为,这类问题也不见得使用药物就能解决。
举例来说,药物或可控制一个人的症状程度,但此症状带来的
人际关系问题、社会处境问题(因病被歧视或隐瞒带来的压力)
药物副作用造成的困扰等,皆需要谘商帮助其适应。
我一再回应的重点,即是我不认为可以用病症来分别,哪些是
谘商可以介入的个案,哪些不行。
就算以心理师法来说,只要得到医嘱,谘商心理师一样可以接
精神分裂或其他官能症个案。
以病因或是其心理能力去划分说,这个是谘商能作的,这个是
谘商不能作的,我想其实出自於对谘商的想像太过局限了。
两位W板友都认为用病症来分别谘商跟临床,是显着快速的区别法。
我提出的观点是,个案的病症无法区别两者的差异,区别两者的是
心理师看待这个人的眼光。
举例来说,临床心理师较常称呼这个人为「病人」、「患者」。
谘商心理师较常称呼这个人为「当事人」、「案主」。
这就是一个眼光不同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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