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Wa (StevenWa)
看板TransLaw
标题[情报] 103法转line群组读书第2周民总练习题
时间Sat Feb 1 09:36:22 2014
103法转line群组读书第2周民总练习题
范围:王泽监民法总则/第六章权利的变动-第1-4节
1、不可参阅法条/国考用纸上作答/一题最多一页半/30分钟一题为度
2、2月2日星期日晚上12点前於line上缴交,逾时必踢团(前次作业已踢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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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公路法第56条「经营计程车客运服务业,应向所在地之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其办法
由交通部定之。」且依同法第77条第2项,「未依本法申请核准,而经营公路经营业,汽
车及电车运输业者,处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公路主管机关并应勒令其停业,扣吊其
非法营业之牌照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其车辆牌照。」试论述非法计程车营业者与利用
该计程车者间之私法上契约之效力。(25分)(政大法律转学考)
二、阿浩年满18岁,为了到台北念法律系(木栅附近)故向某甲租屋,并向乙车行买了一辆
「豪华」脚踏车(要价新台币3万元)作为代步工具,并将自己前女友赠送之破烂脚踏车丢
弃,後其结交新女友(注:辅大法律正妹),为了取悦她,买了一整套王泽监、姜世明教授
的民事法专论送给新女友(新女友OS:我比较想要包包XD),最後,阿浩将自己仅剩的一百
元买了乐透彩券,结果中了一亿元奖金(恩..这只是题目,请勿多想)。问:阿浩上述所有
法律行为之效力为何?(改编自:93年北大转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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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tevenWa 来自: 111.248.238.26 (02/01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