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790210 (世界茶旅)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公司法...
时间Mon Dec 19 12:20:01 2011
甲、乙、丙、丁合买一建物各持分四分之一,并分别别违建款人,向银行借款
五百万,并由其他三人担任连带保证人,合计向银行借款两千万,日後建物之
价值暴跌,租金偏低,使乙丙丁无法缴交银行之利息,且丁不知去向,唯甲很
重视自己的信用状态,又不愿当冤大头,且对於该建物的未来仍然看好。
如果您是甲你会如何建议他?
有什麽比较好的看法吗><"
乙、丙=放弃了 而丁失踪。 甲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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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7.132.161
1F:→ lawisking:这跟公司法有关吗? 感觉这是实务的问题耶 12/19 15:48
2F:→ lawisking:问律师会比较好吧 12/19 15:48
3F:→ chou790210:老师出的公司法小学堂.. 冏rz 要我们找解答。 12/20 00:39
4F:推 chihchien:以现值打折收购乙丙的持分 凑到3/4之後 要扯公司法的话 12/22 15:43
5F:→ chihchien:就成立一间公司 把房子依土地法34-1卖给公司 12/22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