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hchan (阿托尼)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刑法] 关於「预见可能性」在过失犯章节的讨论 …
时间Wed Sep 14 17:02:56 2011
假设有一个盲人走路不小心用拐杖刺到别人
请问一下,这是要如何处理
是用不具主观预见可能性,放在罪责讨论吗??
感谢~~~
※ 引述《cc211 (哈哈)》之铭言:
: 如题
: 补习班的讲义过失犯的章节是有把「预见可能性」放进去讨论
: 在构成要件部分讨论「客观预见可能性」
: 罪责部分讨论「主观预见可能性」
: 可是刚刚翻林钰雄老师的 <新刑法总则>
: 林钰雄老师好像对「预见可能性」持批评的态度
: p.513
: ...预见或预见可能性,根本就不是课予行为人过失致死的充分理由。
: 正如客观归责论者所言,重要的不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预见,而是客观上
: 法律规范有无课予行为人如此的注意义务! .........
: 摘自 <新刑法总则> p.513
: 请问一下各位大大
: 过失犯的部分该讨论「预见可能性」吗?
: 各位大大解题的时候有讨论吗?
: 麻烦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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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2.5.83
1F:→ BIFLbob:预见可能性是指期待可能性嘛? 是的话..就是放在罪责 01/08 12:36
2F:→ BIFLbob:但是实务上的见解是要符合三个要件~但那些要件几乎等於 01/08 12:37
3F:→ BIFLbob:紧急避难... 01/08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