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mensch (Auferstehung)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心得] 看到最近法转版的一些感想
时间Sat Oct 9 18:04:21 2010
大家都对salent的发言有相当热烈的回应(恩?!)
然後上面几位版友也对因为该系列文章所引起的波澜有了些评论
感想以及甚至为自己嘲讽之言而道歉的。
我个人管版的理念是相信学习法律的各位都是有理性,
觉得在看版讨论风气上的维持,基於言论自由以及其平衡,
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会有很妥善的内控自控效果。
所以我在管理看板上,版规只明文禁止些基於批踢踢站规以及
资源分配行政考量下的不适言论,以及在看版设定上禁止我个人
认为不大恰当的推文「嘘文」设计。
关於legist强哥的回应,也是我个人的看法。
(以下不针对谁)
面对真的不知道如何查询的资讯新手而言,我向来是只教他们
怎麽查,而关於实质资讯我都只有点到为止,不是因为藏私,
而是无论他们倒底是否真的具备资料蒐寻能力,或者是懒得动手、
无此习惯,若他们要走这行、在这个世界存活,这是必备的能力,
也是最基本的能力。
(题外话,老一辈的老师常讲他们在以前判例判决没得印的时候,
都是用抄的。没钱买书也是用抄的,或者更猛的是去书店看着看着
背起来。以前的前辈是多麽努力地、耗费多少时间和脑力找找资料
,而那些对我们现在资讯时代而言是如何唾手可得,而来版上/或
寄信问这种用一双手,坐在家里或者网咖几秒钟就可以找到的问题
来浪费别人的时间,试问不惭愧吗?)
又话说,关於网路蒐寻:以蒐寻资料而言,Google是极为先进的系
统。以前在网路还没有普及、网路资料甚少,以及网路蒐寻系统还
是要使用大量蒐寻语法才能找到的时代,上网找资料很难也很累。
(比如说资策会合作的我忘了是啥搜寻引擎、番薯藤等等)
我记得我一九九七年,就有在用搜寻引擎找课业上的资料了。
13年过去了,我现在无法想像没有Google的日子XD
现在Google不需使用特殊语法(当然有用更好),以输入关键字
此等直觉方式就可以找到大部分你要的答案,而且排除键入时间,
在一秒之内通常你就可以取得解答所依的资料或答案的问题,你花
更多时间跑来这边问还要被人骂不是很蠢吗?(可能我以前教的国
中家教学生都比你厉害了,至少他会上网找网路游戏秘技跟外挂)
(关於Google使用的技术,可以自己去查,有很多种搜寻模式)
套一句我以前个性比较凶狠的时候讲的话,能上网就推定你有能力
找资料(网路就是为了资料/资讯存在的啊),上网问别人白痴问
题是把别人当白痴耍。以前年纪轻没有考虑太多,没有顾虑到有人
大脑结构异常不是真的认真把你当白痴耍的,而是把自己当白痴来
依赖别人。
这种人需要时间、需要教训,给他机会长大。
要想想你以前也许也受过别人的帮助,
大家有耐心有闲时,要充满爱心地给他们一个机会哦~(甜笑XD)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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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95.41
1F:推 cc211:Q:试问倒数第八行「推定」之用语与「视为」有何不同? (乱入) 10/09 18:34
2F:→ cc211:我来乱的不要理我@@~~~~ 10/09 18:34
3F:推 bbwei20:"推定"可以举反证推翻,"视为"不行 10/09 21:19
4F:→ bbwei20:你应该是问好玩的吧!! ^^" 10/09 21:20
5F:推 weijohng:话说东吴有一年民总第一题就考推定跟视为有何不同XD 10/09 22:28
6F:推 hung7919:我觉得这个考点很多人会挂 10/10 00:46
7F:推 boyofwind:还好吧 @@" 感觉满简单的 10/10 01:01
8F:→ boyofwind:只是推定在证据法上的意义应该是客观举证责任转换 10/10 01:01
9F:→ boyofwind:不是单单举「反证」就能推翻的,他要负的是本证的举证 10/10 01:02
10F:→ boyofwind:责任 10/10 01:02
11F:推 hung7919:我觉得越是简单的考题越是容易被忽略 10/10 01:09
12F:推 sinksink:再写下去岂不是民诉三推定都要出场了吗冏…话说李惠宗老 10/10 01:24
13F:→ sinksink:师曾经前後两文写这东西自相矛盾喔笑 10/10 01:24
14F:推 bbwei20:感谢boy大指教~ 10/10 02:05
15F:推 LuciferXI:版主好酸XDDDDDDDDDDDDDDDDDD 10/12 02:29
16F:→ analysis0813:楼上好机掰 10/13 01:10
17F:推 LuciferXI:普通啦(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又没有那种东西XD 10/14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