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shoumowon (加藤清正)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新出的教科书
时间Tue Aug 10 10:52:36 2010
前几天到书局去「采购」书本的时候,
看到架上新出的两本教科书,
翻一翻,感觉有比老派的教科书浅显,
想请教一下,各位板友的评价如何?
物权
说到物权的教科书,多数人会推荐王老师,
或是谢在全大法官的三本「巨册」,
但是东吴的郑冠宇老师,最近出了一本颇厚的物权教科书,
外观感觉颇精美,文笔也算是浅白,
不知有无板友看过这本书的感想?
保险法
保险法教科书,个人听过的有德派江朝国老师、美派林勳发老师,
还有刘宗荣老师的「大本书」。但是辅大的陈猷龙老师,
在几个月前出了一本保险法教科书。
因为对陈猷龙老师的接触不多,也没读过他民总跟债的教科书,
不知道陈猷龙老师的书写的如何,故想向各位板友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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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92.210
1F:→ s81250:我看完了郑冠宇物权了 跟他上课上的东西差不多 08/10 12:05
这样讲还真抽象,是好还是不好呢?
2F:→ s81250:谢在全物权 暂时不要买倒是真的 听诚二说谢要把三本改两本 08/10 12:05
3F:→ s81250:王老师的担保物权 跟用益物权感觉很像在抄立法理由而已 08/10 12:06
4F:→ s81250:这是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悟出来的感想 08/10 12:06
5F:→ s81250:郑老师的书是亮皮 很容易留指纹 整本书油腻腻的感觉 08/10 12:07
6F:推 Jason0802:陈猷龙老师已经去别间学校做校长了, 题外话了@@ 08/10 12:08
7F:推 muta0138:陈猷龙老师的书都是很基本很基本的法条原理原则解释,额 08/10 15:15
8F:→ muta0138:外补充部分就显得不足(我是上他的债总) 08/10 15:16
9F:→ muta0138:所以...虽然还没看过他写的保险法,但风格和内容应当相去 08/10 15:17
10F:→ muta0138:不远(看过债总+民总的感想) 08/10 15:17
11F:推 alfredstre:常说陈老师国考出的题目都很难打到他要的点,陈师写的 08/10 16:30
12F:→ alfredstre:那本保险法应该具有满高的国考价值吧 08/10 16:30
13F:→ alfredstre:至於王泽监老师老师的物权,前面通则与所有权部分很好 08/10 16:31
14F:→ alfredstre:愈到後面愈像是把民法概要的东西剪贴上去而已.. 08/10 16:31
15F:推 aa369aa369:陈猷龙老师的书很适合打底,就真的是「教科书」这样。 08/10 18:32
16F:→ aa369aa369:不过这本保险法我也还没看过,不确定就是了。 08/10 18:33
17F:→ aa369aa369:个人可以依喜好选择啊,不必盲从。 08/10 20:23
※ 编辑: gushoumowon 来自: 220.133.92.210 (08/11 19:57)
18F:→ Kiotomoz:能够让你看完之後从无到有觉得知道了点什麽的都是入门的 08/11 22:08
19F:→ Kiotomoz:好书;能言之有物自成一家之言的,都是继续深耕的好书;学无 08/11 22:09
20F:→ Kiotomoz:止尽. 08/11 22:09
21F:→ b19880115:物权推谢哲胜的罗~ 08/14 01:58
22F:→ b19880115:不要因为没听过就否定喔~能打好基础的教科书才是好书~ 08/14 01:58
23F:→ b19880115:当然也要自己看的下去。 08/14 01:59
24F:→ hung7919:冷门也有好书,真的,也不一定大推就大好XD 08/14 17:24
25F:→ hung7919:完全要看个人主观感觉^^ 08/14 17:24
26F:→ gushoumowon:哲胜老师的书不会没听过,因为才刚被他教过物权 08/14 17:29
27F:→ gushoumowon:只是单纯想再找一本物权的书来看, 08/14 17:42
28F:→ gushoumowon:因为哲胜老师有些想法是比较「跑在前头」的, 08/14 17:43
29F:→ gushoumowon:而与多数学者似乎并不是那麽的类似。 08/14 17:45
30F:推 chihchien:三巨册目前听到现都大多都是收藏用的 XD 08/19 10:19
31F:→ chihchien:我比较想推王泽监和李淑明的民权 体系清晰 比较容易上手 08/19 10:21
32F:推 boyofwind:王老师那一本体系清晰没错,但重要的抵押权写的太简略 08/20 00:12
33F:→ boyofwind:抵押权的重要性,连有修法加持的用益物权还是无法相抗.. 08/20 00:14
34F:→ boyofwind:李淑明老师那本的解题思路我满推的,基本上会触发思考 08/20 00:14
35F:→ boyofwind:至於有些见解就满独特的,见仁见智罗 08/20 00:15
36F:→ genius123:陈猷龙的书 千万不要买呀不要买 要买不如买程律师的 09/01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