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0802 (庄阿哲)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辅大进修部刑总中的一提诡谲的题目
时间Tue Jul 13 21:43:35 2010
题目大约是~
甲教唆乙去杀丙,乙立刻答应,即刻带枪前往丙处,
正巧在路上碰上丙和丁走在一起,乙把丁误认成丙,
并开枪射丁,但乙子弹射偏射中丙,丙中枪死亡,
後来乙立刻逃逸。试问本例甲和乙之罪应如何论处?
这题..依我猜测是
乙误认丁为丙而开枪是等价客体错误应该没错,
可是对丁开枪的子弹却射中丙..这也是等价打击错误,
怪的地方是 後面的情况若是等价打击错误不就要成立过失和未遂的想像竞合,
但是乙本来就想要杀丙,最後也杀到丙,所以是故意(吗)然後故意和未遂想像竞合(?
然後甲部分,应该是只对乙丙的部分负教唆犯的责任,对乙丁的部分,是实行行为踰越,
甲无预见可能,是故甲对此部分部用负责。
这题该怎样想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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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64.179
1F:推 aqua0129:客体错误与打击错误之竞合 此有两说 07/13 21:57
2F:→ aqua0129:一先审客体错误再审打击错误 故乙故意杀人既遂惟失误致 07/13 22:03
3F:→ aqua0129:丙死 阻却故意从一重处断 成立杀人未遂 07/13 22:05
4F:→ aqua0129:二先有客体错误又发生打击失误 乃同一行为应一次处断 07/13 22:07
5F:→ aqua0129:故乙成立杀人既遂 07/13 22:08
6F:→ aqua0129:甲依共犯从属性有三说 一为概括承受乙何罪甲从属乙之罪 07/13 22:11
7F:→ aqua0129:二为甲成立教唆杀人未遂 依旧刑法第二项共犯从属性 07/13 22:18
8F:→ aqua0129:三依旧刑法第三项共犯独立性论 正犯错误并不影响教唆犯 07/13 22:19
9F:→ aqua0129:惟旧法已删除故回归第二项从属正犯该当之罪责 07/13 22:20
10F:→ aqua0129:大概是这样推论 拙见倘有瑕疵请见谅 07/13 22:21
11F:→ Jason0802:那丁的部分是成立杀人未遂在和丙的部分想像竞合吗? 07/14 01:12
12F:→ Jason0802:对丁的部分是采二说的话,那丁是不成立犯罪了吗? 07/14 01:17
13F:推 aqua0129:对丁本罪未遂对丙成立过失既遂 两者竞合 J大说对了 07/14 11:28
14F:→ aqua0129:对丁非不成罪 竞合吸收从一重论 实务通说为一 学者采二 07/14 11:32
15F:推 mese52007:这题跟我们下学期期中考题一模一样= = 07/14 11:51
16F:→ Jason0802:我知了 感激不尽 07/15 22:04
17F:→ jello2637:也许是志鸿出的题目 07/25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