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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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民法] 今天高雄大学民总第二题
时间Mon Jul 13 00:03:11 2009
※ 引述《JHROC (JasonHuang)》之铭言:
: ※ 引述《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之铭言:
: : 其中为何我特别提到危险共同体?
: : 因为在台湾境内要找到真的很高的山 很深的谷
: : 很危险的丛林 几乎没有
: : 综观各校考题 凡是出题甲乙二人出游 乙有难 甲不伸出援手
: : 任其自灭 都是要拐学生回答危险共同体
: : 去极端危险的地方 有彼此会相信赖
: 端视题意有无构成各类型之保证人地位之叙述。有则构成;反之,则否。
: 转学考只需要依照法律来一步一步解决即可。
: : 难到去澄清湖 就没有彼此信赖?
: : 每一个老师的答案都在暗示学生 不要玩太大 不要太扩张
: : 甚至有某老师断言过 台湾没有真正可以用危险共同体的地方
: 究竟是依照法律上还是情感道德上呢?
: : 大家管好自己 别人没有义务帮你
: : 真的要别人帮你 一定要很极端的危险
: 需补充的是:
: 「与积极发生结果者同」,系指该行为人之不作为具有之非难价值与积极作为者同,盖
: 因行为人之行为,造成法益之侵害,是为社会所不容许。
: 当具有一保证人地位,而不作为,此刻意之违背法律,对法律不忠诚之行为与以积极之
: 作为所侵害之效果相同。
: 因此,「并非指行为人本身之消极行为即不处罚」,行为人具有保证人地位(无论何种),
: 以不作为之方式而违犯该应以作为方式而为之保证人义务,此种消极之行为,本应处罚。
: 刑法第一五条之规定,反而系一「尽量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之规定
。
所以我说 因为罪刑法定 所以不利的部份必须明文
在法的非难上也的确应该处罚
处罚是一个目的
怎麽处罚? 用拟制的方式处罚阿 为什麽用拟制的?
因为不拟制的话 没办法处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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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问题要解决 没有问题制造问题也要解决]
律师=[有困难要帮 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帮]
警察=[有歹徒要抓 没有歹徒制造歹徒也要抓]
检察官=[有证据要起诉 没有证据制造证据也要起诉]
被告=[有理由要上诉 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上诉]
法官=[有理由驳回 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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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