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ej ( )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95台大民总第二题
时间Sun May 31 19:46:20 2009
※ 引述《VitAss (惟他爱湿)》之铭言:
: http://www.lib.ntu.edu.tw/exam/undergra/95/95053.pdf
: 关於第二题究该何解
: 想破头都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答 = =
: 以下将初步想法 不按顺序 大略写出:
: (一)
: 丁愿提供金钱 但不愿曝光
: 故委托丙代为处理相关借贷事宜
: 并授予丙该三百万元之处分权
: 使丁得以隐身幕後 从事法律交易
: 而其权义关系 应由内部之委任契约定之
: 故丁得向丙请求返还三百万元 丙不得主张其非借款人 而不负返还义务
: (二)
: 甲因需钱孔急 故委托丙寻找金主 筹措资金
: 甲不知金主何人 金主亦不知甲
: 对甲而言 应认是请丙筹措资金後 再向丙借贷金钱
: 丙虽将金钱汇入乙等人头帐户
: 然借贷契约之当事人 仍为甲与丙
: 因意思表示一致成立
: 又民法860条规定:
: 称普通抵押权者 谓债权人对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其债权担保之不动产
: 得就该不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之权
: 故甲为担保三百万之债权 设定A屋抵押权於丙应认为有效
: 请问一下究竟该怎麽作答才正确呢 Q_Q
: 请多指教 谢谢
个人认为你应该照着题目回答比较好
1.借贷契约当事人为何人
甲以乙等三人之人头户从事买卖股票事宜
甲与丙商议 由丙出面调钱(其中是否有代理关系)
丙向丁表示有人在证券公司操作股票需要资金,利息很高之行为
是否属於隐名代理??
而丁虽不欲曝光,对於丙这个代理人或当事人所为之借贷契约并不影响
丙请丁将其300万汇入乙等三人帐户
属於冒名行为的部分
契约当事人究属甲与丙,丙与丁,或者是双方代理...
2.契约是否生效
隐名代理?
冒名行为?
双方代理?
3.丁应向何人请求返还借款 甲?或丙?
4.抵押权乃系附属於主权利之从权利,需有主权利有效,该抵押权方属有效
如果借贷契约无效的话,那抵押权也随之无效...
以上
个人拙见恳请赐教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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