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w 板


LINE

我试着补充一些q大可能没提到的 有错请批 ※ 引述《qq1987pp (我是转)》之铭言: : ※ 引述《qq1987pp (我是转)》之铭言: : : ㄧ、试回答下列问题: : : (1)民法第十九条规定:「姓名权受侵害者,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并得请求损害赔偿。」请说明姓名权之意义、保护范围及姓名权受侵害时之救济方法。 : 答: : *姓名权的意义:姓名权是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人的姓名旨在区别人己,彰显个别性 : 及同ㄧ性,并具有定名分、止纠纷的秩序规范功能。 : *保护范围:姓名,就其狭义而言,指姓名条例第一条规定以户籍登记的姓名(姓名条例 : 第一条),是为强制姓名。而民法第十九条姓名权的保护客体应做广义的解释,包括由 : 个人自己选定并得随时变更的字、别号、艺名、笔名、简称等在内。而司法院大法官释 : 字第三九九号谓:「姓名权为人格权之ㄧ种,人之姓名为其人格之表现,故如何命名为 : 人民之自由,应为宪法第二十二条所保障。」 : *姓名权受侵害之救济方法:依民法第十九条规定:「姓名权受侵害者,得请求法院除去 : 其侵害,并得请求损害赔偿。」立法理由书谓:「姓名权者,因区别人己而存人格权之一 : 也。」姓名权是属於人格权的一种,应有民法第十八条第一项:「人格权受侵害时,得 : 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时,得请求防止之。」Ⅱ「前项情形,以法律有规 : 定者为限,得请求损害赔偿或抚慰金。」之适用。 人格权受侵害的救济方法有三 1.18条第一项 →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之虞 2.195第一项、227-1 →损害赔偿 3.179 →不当得利(EX:有人用"美凤米酒"来获利的例子) : : (2)法人得享有何种人格权?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应如何救济? : 答: : *依民法第26条规定:「法人於法令限制内(公司法13、15、16),有享有权利、负担义 : 务之能力。但专属自然人之权利义务,不在此限。」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 : 、信用等权利,但不包括专属於自然人的权利,亦即法人不具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婚姻自主权等这些为自然人所独有的人身权利;同时法人的某些人格权也不为自然人所 : 具有,如商誉权、商业秘密等。 : *当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於财产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 、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非财产上的损失,亦即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目前各 : 国并无特别的规定。 法人的非财产权受侵害 会产生 财产上损害→得请求回复原状或金钱赔偿(184→213、215) 非财产上损害→得请求回复原状 但可否请求金钱赔偿??(184→18第二项→195) 通说:肯定 实务:否定 : : (3)胎儿得否享有人格权?其权利应如何行使? : 答: : *民法第七条:「胎儿已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於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 : 」民法对胎儿权利能力的范围,是采概括主义,凡关於胎儿利益之保护,均视为既已出 : 生,但不及於义务的负担。胎儿能取得的权利,并无限制,包括损害赔偿请求权、继承权 : 、非婚生胎儿对其生父的认领请求权等。 : *但胎儿的权利应由何人代为行使呢?关於胎儿的代理人,民法仅就於第1166条规定:「 : Ⅰ胎儿为继承人时,非保留其应继分,他继承人不得分割遗产。Ⅱ胎儿关於遗产之分割, : 以其母为代理人。」并未设一般原则,为贯彻民法第七条保护胎儿利益之意旨,应类推民 : 法第1166条和第1086条规定,认为胎儿的将来亲权行使人(如父母)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 : 得代为行使胎儿之权利。 : : 二、试分析下列情况,甲得对乙行使何种权利?并说明该权利之性质及权利得行使之期间。 : (1)甲所有汽车ㄧ部,被乙纵火烧毁。 : 答;乙烧毁属於甲所有的汽车,甲可依民法第184条第一项前段之规定:「因故意或过失 : ,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向乙请求损害赔偿。此为要求他人为特定 : 行为的权利,称请求权;依民法第197条第一项规定:「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 : 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逾十 : 年者亦同。」 : (2)甲至乙诊所就诊,积欠医药费二千元,经过二年半,乙始向甲催讨欠款。 : 答: : 民法第127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医生、药师、看护生之诊费、药费、报酬及垫款,因 : 两年间不行使而消灭。」甲至乙诊所就诊,乙可向甲请求医疗费,但此请求权会因两年间 : 不行使而消灭,经过两年後,甲可向乙行使抗辩权,此为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 : 辩权没有消灭期间。 : (3)甲因受乙之受雇人丙诈欺而出卖其所有土地一笔给乙。 : : 答: : 因甲受乙之受雇人丙诈欺而出卖土地给乙,甲可以民法第92条第一项规定:「因被诈欺或 : 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但诈欺系由第三人所为者,以相对 : 人明知其事实或可得而知者为限,始得撤销。」如乙明知甲的意思表示是由丙诈欺而为, : 那麽甲则可以撤销此意思表示,使买卖契约归於消灭,此为形成权中的撤销权;形成权, : 指因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直接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而其权利可行使 : 的期间,依民法第93条规定:「前条之撤销,应於发见诈欺或胁迫中止後,一年内为之。 : 但自意思表示後,经过十年,不得撤销。」 抱歉书不在手边 不过我觉得"相对人之受雇人"跟92讲的"第三人"应该要有所区分吧?? : (4)甲因受乙之要胁对其家人不利,而将房屋兴建工程交由乙承揽。甲不欲履行契约,有 : : 无依据? : 答: : 甲因受乙胁迫而为意思表示,可依民法第92条第一项规定,撤销将房屋兴建工程交由乙承 : 揽此意思表示。且此撤销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依民法第19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对於 : 被害人取得债权者,被害人对该债权之废止请求权,虽因时效而消灭,仍得拒绝履行。」 : 故甲可以撤销或不履行此契约。 : 三、甲为一年逾七十岁不识字的老农夫,不知其所有之农地一笔,已经都市计划变更为 : : 住宅区,并经县政府公告在案。乙明知并刻意隐瞒此ㄧ土地使用分区变更之事实,甲乃 : : 以ㄧ般农地之市价将之出售给乙,时过二周,甲始经他人告知该事实。试问:甲得对乙 : : 主张何种权利? : : 答: : 甲可主张被诈欺而撤销其所为出售之意思表示,因甲是受乙诈欺而为意思表示,原则上, : 消极不作为并不构成诈欺,须以行为人对相对人负有告知义务为前提,始可构成诈欺,此 : 告知义务的成立,可源於法律上义务、契约上义务或交易习惯,应依个案认定告知义务之 : 有无,於当事人间信赖关系程度越高、知识间差异越大、或价格差异悬殊时,有告知的义 : 务可能性越高。本例中,乙相较於甲,乙有知识优势又农地与住宅地价格差异悬殊,乙应 : 负有告知甲交易之农地已变更为住宅用地之事实,但他没有告知并刻意隐瞒,使甲仍以一 : 般农地之市价将之出售给乙,是属於不作为诈欺。故甲可以依民法第92条第一项前半:「 : 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销其意思表示。」撤销其出售农地给乙 : 之意思表示。 甲除了92可主张之外 应该还可主张74而向法院撤销买卖契约 以及88的错误 但这是动机错误(物之性质) 要甲无过失且交易上认为重要时甲才能撤销 所以这题的考点应该有两个 一个是92 乙的消极不告知构不构成诈欺→有个33年上字884判例 也就是q大说的告知义务 想来应该是没有告知义务 故乙不算诈欺 一个是88 甲的不识字导致的错误 通说实务认为是抽象轻过失 所以甲要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故甲不得撤销买卖之意思表示 王泽监老师认为是具体轻过失 甲仅须尽处理自己事务之注意即可 →故甲得撤销买卖之意思表示 然後再点一下74的急迫轻率无经验 有错请指正<(_ _)>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75.115
1F:推 catnsky:受雇人诈欺我想应该是105但书的问题 不过要讨论乙丙间有无 12/30 23:05
2F:→ catnsky:授与代理权 12/30 23:06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uyToge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