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d (kassy)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拜托大家帮我写这四题刑法题目的答案 …
时间Tue Apr 22 01:20:39 2008
一二三题考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
考点就是去检验行为人有无保证人地位
我这边还没学习很精
但想问第一题,
为何甲无刑责呢?感觉怪怪的
可以在多解释点吗?谢谢
※ 引述《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之铭言:
: ※ 引述《ytuair (ytuair)》之铭言:
: : 1.
:
甲、乙与丙三人是某南部大学法律系同学,三人因气味相投而在校外租屋同住在一起。某次为庆祝刑法期末考结束,三人便计划前往阿里山游玩,由唯一有驾照并有车子的甲驾车前往,在帐棚中共住数宿。在最後一晚,甲不耐烦的催促乙与丙整理东西准备离开,甲自己先坐在车中准备开车。当乙与丙走出台阶时,丙一不小心绊倒,後脑撞到石阶上而流血不止并陷入昏迷。此时乙惊慌失措地大声呼叫甲过来帮忙,甲突然感到这次旅行是个错误,在恐惧下丢下一句话「这不干我的事」,随即迅速驾车离开。由於在深山中,乙只好徒步下山求救,但待救护车到达时,丙已因失血过
: : 多而不治死亡。试问对於丙的死亡,甲是否应负刑责?
: 这题问的是危险共同体
: 临时起意的游玩
: 彼此不负保证人地位 (而且阿里山并没有非常非常的危险 危险共同体要考虑[危险]
: 因为有此危险 所以所有成员彼此互负互助义务)
: 所以--->甲无刑责
: : 2.据某日新闻报导谓:「老农养虎头蜂,没加防护设备,螫死邻居。检察官将老农提起公诉」。请问你认为,检察官提起公诉所依据的应该是过失致人於死之作为犯?或是过失致人於死之不纯正不作为犯?抑或故意杀人之不纯正不作为犯?请详述理由说明之。
: 对虎头蜂这种危险源
: 老农是所有人 有危险源监督之责
: 未尽该义务 所生之结果 是不作为
: 主观上 看不出来直接故意 未必故意则有可能
: 有认识过失有可能 无认识过失也有可能
: : 3.甲乃家庭科医师,与妻子乙结婚多年感情日趋冷淡。其後乙感到身体不适,甲为乙作基本检查後,虽怀疑乙有胸部硬块,但未告知乙,亦未将乙转至其他专科医师处,仅轻描淡写地向乙表示可能是更年期症状。至乙发觉乳房沁血丝,始自行向其他医生求诊,但诊断结果发现乙已是乳癌末期,数月後乙即死亡。试问甲须否为乙之死亡负杀人罪之刑责?
: 最近亲属间互负保证人地位 甲居此地位 有防止乙死亡之义务
: 违反此义务(家庭科医师还是可以判断乙的病情 能防止 不防止)
: 不作为杀人罪
: : 4..甲乙因故共同持刀追杀丙,丙身中数刀後,血流如注,状极痛苦,乙遂心生恐惧,弃刀不再砍丙,并拉扯甲,欲阻止甲继续砍杀丙。但甲宛如杀红了眼,完全无视甲的劝阻,疯狂继续砍杀丙,乙见状则自行仓皇离去。丙终因伤重而死。试问甲乙各应如何论罪?
: 共同伤害 --->共同正犯---->放弃犯行+积极阻止结果发生=中止犯
: 伤害部份成立
: 丙的死亡与伤害有因果关系(因伤致死)
: 乙必须积极阻止丙因伤致死的结果
: 中止犯是一种未遂型态 一但结果发生 就没有中止犯可言......
: 乙成立伤害致死
: 今天以讨论形式 没有正确步骤....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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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42.169
1F:推 daveslg:1473那一篇 我再修正的详细一点! 有疑问在讨论^^ 04/22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