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d (k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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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法] 成大95年考古题问题
时间Sun Apr 20 23:59:41 2008
※ 引述《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之铭言:
: ※ 引述《judgelaw (鼎哥)》之铭言:
: : 1.可是丙根本没到现场乙怎麽可能着手呢? 应该是预备吧?
: 乙最後刺杀的男子 该刺杀行为 便是着手
: (以为他真的放弃了??? 不 他杀人的犯意 依然是甲教唆的 并非另起犯意)
: : 2.教唆犯的客体错误应分为影响说和不影响说,采前者甲不成立教唆杀人罪,
: : 只成立教唆杀人未遂罪(对丙),采後者甲成立杀人既遂罪,乙之错误蒜在甲之身上,
: : 翻刑法书看到的...
: 我说他犯教唆杀人罪 没特别说他既遂或未遂.....教唆杀人罪有既遂形态
: 也有未遂型态
: : 3.若采学界的影响说甲成立教唆杀人未遂罪,乙成立杀人罪直接正犯
: 乙不管采哪一说 都一定肯定是直接正犯 因为他对死者一定是直接正犯
: 杀丙是未遂 也是直接正犯
乙不能在论杀人未遂了 他已论杀人既遂罪了 他只有一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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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42.169
1F:推 daveslg:一行为 侵害二生命法益对丙是未遂 对另一个是既遂 04/21 00:14
2F:→ daveslg:就像打击错误一样 一个过失 一个未遂 04/21 00:15
3F:→ succed:打击错误是这样论,但等价客体错误真的只要论既遂即可.. 04/21 00:17
4F:→ succed:我们老师上课说的..说很多学生就是会误会 04/21 00:18
5F:→ succed:乙就把丁误认为丙.他所要侵害的只有一个法益 04/21 00:20
6F:推 daveslg:不等价的时候是一个过失一个未遂 两个想像竞合 从一重论 04/21 00:22
7F:→ daveslg:那等价时 应该是一个既遂(不阻却故意) + 一个未遂 04/21 00:23
8F:→ daveslg:看来要在研究一下! 如果有朋友能解释更详细一点 在下会非 04/21 00:25
9F:→ daveslg:常感谢!! 04/21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