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gelaw (鼎哥)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刑法] 东吴91考古题问题part2
时间Sat Apr 19 03:37:43 2008
※ 引述《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之铭言:
: ※ 引述《judgelaw (鼎哥)》之铭言:
: : 二、甲之妻乙欲摆脱甲之凌虐,因此打算甲晚上返家时
: : 将持预先下过毒之牛乳与甲饮用,以便予以杀害。
: : 中午过後以便事先将下过毒之牛乳放置在冰箱中,
: : 随之外出,不料当日假下班时间较平日为早,
: : 在口渴之下取出冰箱中之牛乳饮用,并倒部分牛乳给在
: : 家中从事帮佣工作之外劳丙服用,结果甲丙两人当场死亡。
: : 试问乙该负何刑责?
: : Q:此题应论乙对甲为『杀人罪既遂』?
: : 此外对丙应如何论处? 有因果关系吗?
: 对甲-->下毒--->杀人罪的着手----既遂
: 对丙-->下毒--->作为义务(告知义务或阻止丙喝)--->违反义务--->不作为杀人
: (再故意的地方要讨论 仍任结果发生喔)
可是乙并没拿给甲喝压,这样有行为吗?
至於乙是可预见及回避丙会误拿牛奶喝,故应为过失杀人?
不过乙应该具监督者保证,这样过失杀人不作为犯好像也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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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veslg:过失伤害就先一个罪了 04/19 10:48
2F:→ daveslg:回错篇了... 04/19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