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eslg (诚实可靠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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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法] 东吴91考古题问题part2
时间Wed Apr 16 20:25:28 2008
※ 引述《judgelaw (鼎哥)》之铭言:
: 二、甲之妻乙欲摆脱甲之凌虐,因此打算甲晚上返家时
: 将持预先下过毒之牛乳与甲饮用,以便予以杀害。
: 中午过後以便事先将下过毒之牛乳放置在冰箱中,
: 随之外出,不料当日假下班时间较平日为早,
: 在口渴之下取出冰箱中之牛乳饮用,并倒部分牛乳给在
: 家中从事帮佣工作之外劳丙服用,结果甲丙两人当场死亡。
: 试问乙该负何刑责?
: Q:此题应论乙对甲为『杀人罪既遂』?
: 此外对丙应如何论处? 有因果关系吗?
对甲-->下毒--->杀人罪的着手----既遂
对丙-->下毒--->作为义务(告知义务或阻止丙喝)--->违反义务--->不作为杀人
(再故意的地方要讨论 仍任结果发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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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