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梦想边界)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东吴93的刑法
时间Tue Jun 5 10:40:01 2007
※ 引述《ssej ( )》之铭言:
: ※ 引述《qls (qls)》之铭言:
: : 这是在考是不是误想防卫,也就是,是不是实际上并无不法侵害却为他人反击
: : 你可以说假枪并没有实际上的危险,所以只能用误想防卫阻却故意罪责构成过失犯
: : ,而题意说几可乱真那可能达到欠缺期待可能性的地步,就连过失犯也不构成
: : 但纵然假枪也是恐吓危害安全,基本上赤手空拳也可以恐吓,所以这个题目
: : 就应该是一般的为他人正当防卫。直接阻却不法。
: 不好意思打扰了
: 我想请问一下
:
本题如果认为可依一般为他人正当防卫而直接阻却违法的话
会去写到罪责层次,表示你的违法性成立。
只是在罪责层次欠缺期待可能性而不构成犯罪
如果题目你检讨到最後都在违法性层次用阻却违法事由阻却掉的话
根本也无需讨论到犯罪检讨体系的第三层次
亦即,罪责部分无法讨论是否也期待可能性
毕竟你再违法性曾次就否决掉行为人的可罚性了
: 那麽关於上述罪责方面的欠缺期待可能性是否需要论述或如何论述
: 也就是说
: 是否需要让出题老师知道
: 学生自己在解题时候的思考过程
: 因为最近试做了些插大的题目
: 看到题目中有些的论点
: 不知道是该忽略过去
: 或是稍着笔墨的提一下
: 为此感到困惑
: 故想请板上的大大给个建议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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