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s (qls)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东吴93的刑法
时间Sat Jun 2 23:05:43 2007
※ 引述《onizuka7kimo (JR)》之铭言:
: 甲乙因细故发生激烈争吵,甲气不过拿藏在大衣内出几可乱真的手枪一把
: ,作势向乙开枪以示警告,乙之友丙在旁见状,趁甲不注意,偷袭将甲击倒在地,
: 甲因此受伤,问丙的刑责
: 请问一下这题是在讨论
: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吗?勿想防卫?
: 谢谢
这是在考是不是误想防卫,也就是,是不是实际上并无不法侵害却为他人反击
你可以说假枪并没有实际上的危险,所以只能用误想防卫阻却故意罪责构成过失犯
,而题意说几可乱真那可能达到欠缺期待可能性的地步,就连过失犯也不构成
但纵然假枪也是恐吓危害安全,基本上赤手空拳也可以恐吓,所以这个题目
就应该是一般的为他人正当防卫。直接阻却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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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们乐生,只要:
提出新方案→叫政府好好审→几个月後被驳回→抗议闹一闹→再提新方案→
再审几个月→再被驳回→抗议闹一闹→又提新方案...........
这样无限回圈,相信可以把捷运拖个100年变成古蹟都不是问题,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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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239.246
1F:推 onizuka7kimo:谢谢!! 06/02 23:12
※ 编辑: qls 来自: 210.192.239.246 (06/02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