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jc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刑法] 想请问一个关於北大93年刑总考古题~!
时间Sun Apr 29 02:37:07 2007
※ 引述《Jackoneone (浪费口水)》之铭言:
: 因为如果不具备因果关系或客观归责
: 那所谓的结果根本不能算行为人"行为造成的结果"
其实在采取客观归责理论下 行为与结果间有因果关系 结果就可以算是行为所造成
只是这个结果是否可以归责给行为人 还不确定罢了(因果与归责是分开探讨的)
所以才会有本题所谓的 结果已发生 却不能论行为人既遂 的情形
: 也就是行为没有结果
: 跟题意不符
: 本题考的确实是偶然避难或偶然防卫
只有采2阶 反面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偶防)才会是考点
如果采3阶 问题点应该是在客观归责的排除上
附带提及 如果是容许构成要件错误(误防) 则非考点 (无论2或3阶)
因为2阶的情形 阻却构成要件故意 成立过失犯
多数学说认为过失无未遂(许玉秀与林钰雄有其他见解)
根本上与本题要问的不相干
3阶的情形 多数说认为阻却故意罪责 在效果上亦以过失犯处理 同上
而且基於出题走向的猜测 目前台湾的2阶论老师屈指可数
(除黄师外比较有名的 最多再加上李圣杰和蔡圣伟 <= 但他们授课重心基本还是3阶)
故北大老师真正要测验的 应该不会是2阶的问题
当然啦 完整的答案 是应该包括两种犯罪理论答案差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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