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chien (网球人生的终结)
看板TransLaw
标题[情报]《考试》法律系毕业才能考法官、律师 考选部规划
时间Sun Mar 25 20:27:00 2007
法源编辑室 / 2007-03-23
国内法学教育大改革!考选部规划,自民国一百零二年以後,将仅限法律系、所毕业的学生,可应考司法官及律师,至於不具法律系、所毕业资格的考生,将不能再应考司法官及律师考试。
立法院昨(二十二)日邀请司法院、法务部、教育部、考选部等单位,列席报告「从法制及人才培育角度谈司法官考选、培育、养成运作现况及检讨改进之道」。据考选部统计,司法官考试自民国三十九年起举办,迄今已五十六年,报名人数共十四万余人,录取人数四千七百二十三人,平均录取率才百分之四‧一五,考试非常竞争。
媒体报导,教育部将自九十七年学年度,遴选部分大学,设立法律专业研究所(学院),以加强法律实务教育。教育部官员表示,将加强智财法、国际法等实务教育,招生对象也不再限於法律系毕业生。考选部则指出,政治系等其他系所,或曾选修过法律学分的学生,则不能考司法官及律师。
依据现行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规则第3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具有「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应考资格表」所列资格者,得应司法人员考试。其中,除法律系毕业者外,政治、行政系毕业者,亦得报考司法官。而依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第5条第2款规定,曾经修习法律相关学科合计二十学分以上的学生,也可参加律师考试。
截至九十四学年度止,国内共有三十七所大学校院设置一百零八个法律相关科系所,学生总人数已达一万七千余人。不过,法律系毕业生就业情形欠佳,教育部曾就九十三学年毕业学生进行调查,法律系毕业生立即投入就业或继续升学的比率甚低,升学者仅百分之二八‧五一,就业者也仅达百分之二○‧三八,「待业」者比率高达百分之二三‧九,为各学科领域最高。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6&nid=47932.00
--
A man is not old as long as he is seeking something.
A man is not old until regrets take the place of dreams.
by John Barrymor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