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27 (我爱小天使)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台大的考题!!
时间Sat Jul 15 21:48:30 2006
※ 引述《amaking (样 子)》之铭言:
嗯......我补充一下,
顺便让我赚一下P币......XD
: 国民住条例19- 曳胪@题:
: 1.甲乙约定购买a地,甲出卖人,乙买受人,甲乙约定乙负担移转登记时的土地增值税,试
:问甲乙间之约定是否有效然後题目又给你土地法的条文,
: 2.甲符合买国宅之资格,并向该管政府购买一国宅a.但甲住不到两日,就向乙约定买卖
:该房屋,忖S依国民住宅条例19I还有21条之规定,国宅买受人住满一年,即可转让 赠与 买
:卖於他人,故该管政府机关向法院提出XX并欲交法院强制执行,试问甲乙之买卖有效吗??
民总第一题有两个小题分述如下:
1.甲和乙约定,由乙购买甲所有之土地,并特别约定土地增值税由买受人乙负担。问此一
约定是否有效?
注:参考条文是土地法第182条、平均地权条例第37条、土地税法第28条。
2.甲有购买国民住宅的资格,向主管机关购买国宅,但在购买後几天内,即与未符合购买
国宅资格的乙订立买卖契约,将该国宅卖与乙。问此一买卖契约是否为有效?
注:参考条文是国民住宅条例第19条第一项政府直接兴建之国民住宅,其承购人居住满一
年後,得将该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赠与或交 换。其承购、承典、受赠......
和第21条第一项政府兴建之国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国民住宅主管机关
得收回该住宅及基地, 并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强制执行:第3款交换违反第十九条第一
项规定。
这个应该是要考任意规定和强制规定......
: 第二提:
: 甲是操盘高手,用乙等三人之帐户再股市交易,但甲资金不足,找在政卷公司之丙帮忙寻
:找金主,丙找自己亲戚丁,并告知有个很会操盘高手即需资金,利息又高,丁嗣後同意借款
:,但表示不欲出面并要求要有担保,於是丙告知丁汇300万至乙的帐户,丁照做
: 後丙告知甲要求担保,甲亦提供A屋设定抵押於丙,後来甲操盘不荡,资金一空,无奈只
:好将A屋拍卖,卖得之一百万丙交由丁,丁表示........以下忘了
: 请问1.借贷契约成立於何人??
: 2.借贷契约是否成立??
: 3.丁应向何人请求反还??
: 4.甲丙间抵押权是否生效,效力如何????
基本同上,要补充的是丁向丙起诉请求返还借款,丙称自己非借贷人,而甲证称丙的金主
有多人,且丁不愿出面承认自己是金主,因此不能将借款返还给丁。
: 以上是小弟印象,有很多字都不见了,但应该不影响题目的作答,尤其是第二提後面的题
:目,就一整个跟题目问的没关,所以没记得.
: 我第二小提写成双方代理,但考完後有不少考生绝得是间接代理!!那到底是啥,可能有
:露一些关键字,有待其他大大补齐了!!
: 宪法
: 1.甲女,领有残障手册,但视力良好,以按摩维生,後XX机关开以1万元之罚锾,甲表示其
:无其他谋生技能,请求谅解,但XX机关仍以1万元罚锾处罚,有大法官对这类问题有违宪之
:疑义
: 试问1.(15分)假若欲声请大法官释宪有何管道?又由何人提起,如何提起?
: 2.(35分)此问题侵害宪法保障之基本权,以及平等权,请分别作违宪审查.
甲女是听力和口语障碍并领有残障手册,以按摩维生等已如上面所述。甲对该行政处分
不服,向主管机关提起行政救济,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发审法官认为该处分适用之法
依据似有违宪可能,而非a大所说大法官认为有违宪可能。
: 2.请分就下述案件分析是否合宪,并附理由.(50)
: 1.立法院修改宪法,使永久居留我国之外国人,得以参选总统副总统之资格.
: 2.立法院真调会.
这个的第1小题不是修改宪法喔......
是立法院修改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使满20岁且取得在我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享有选
举、罢免总统副总统的权利。
第2小题是319真调会依真调条例向法务部要求调阅相关事证资料
试问这两个行为之合宪性。
: 宪法忘了更多,但题目应该没偏拉!!
: 国文
: 作文题目:「知识人」的定义
: 六个字加两个标点符号都是题目.
: 英文
: I.字汇测验
: 2.文法测验
: 3.阅读测验
: 共50提.题目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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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我真的会记的英文的题目阿,,别忘了我是来赚P币的!!
: 以上题目仅供参考,我真的没记很住,除了国文百分之百以外,其他的可能LOSS很多,但内
:容考点没错拉!!加油逆!!
其他大概就是这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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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35.170
※ 编辑: delta27 来自: 210.58.35.170 (07/15 21:53)
1F:推 vm6bp6ck6:还有宪法第二大题第一题s不是参选是选举权 07/15 22:03
2F:→ misiagod:宪法第二题第一小题~宪法第三条和130条够不够用~ 07/15 22:11
3F:推 misiagod:第二小题~释字585和325~的行政特权~ 07/15 22:13
4F:推 vm6bp6ck6:另外第一题第二小题是问用自由和平等权分别论述 07/15 22:16
5F:推 misiagod:第一题其实平等权和自由权根本不用分开... 07/15 22:21
6F:→ misiagod:但老师就是叫我们分开论述... 07/15 22:22
7F:推 hsiyen:其实第一题就只有平等权被侵害是重点 题目好... 07/15 23:57
8F:→ hsiyen:我记得第二提第一小题事参选权ㄟ 我写错了吗? 07/15 23:58
9F:→ hsiyen:至於第二小题 我就写585 认为真调会是国会附属机关 07/16 00:00
10F:→ hsiyen:而忘了哪一号解释 国会有文件调阅权 07/16 00:00
11F:→ hsiyen:所以适合宪的 07/16 00:01
12F:→ hsiyen:还有第一大题我是用合理审查标准 所以也是合宪结果 07/16 00:01
13F:→ hsiyen:我当时一直研究该用哪种立场审查 感觉好像应该用声请人 07/16 00:01
14F:→ hsiyen:部过我後来还是用大法官的角度去写题目 07/16 00:02
15F:推 amaking:不不不!!宪法第一小提也可以讨论工作权当中的选择职业的自 07/16 13:08
16F:→ amaking:只是工作权的部分应该不会违宪 07/16 13:08
17F:→ amaking:顺便请问po的大大,你这篇多少文??有比我多妈?哈!! 07/16 13:09
18F:推 delta27:这一篇文章值 248 银.....囧 07/1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