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zu (奔走两极)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民法] 麻烦大家帮我解答 谢谢
时间Thu Nov 10 19:35:08 2005
※ 引述《Cinderella00 (焦糖玛琪朵)》之铭言:
: ※ 引述《ZXC010442 (海洋~)》之铭言:
: : ㄧ.17岁的甲生 考上大学父亲让她自行租屋 甲请学校同学乙 代为租屋 乙的邻居丙19岁
: : 结婚半年就离婚 有屋出租 愿代甲租其屋
: : 1.甲到校後发现所租房屋靠近夜市不适合念书 可以以当事人均未属成年人而否认
: : 租赁契约吗?
: 不可以,因为17岁之甲生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效果为效力未定,但其法定代理人,
: 让她自行租屋,所以其意思表示效力成立。(民法第13条第二款)
: 而甲生委托同学乙代为租屋,同学乙之意思表示仍为效力未定。(民法第13条第二款)
请问这边甲之法代有允许甲租屋但是并未允许甲授与代理权 何况受与代理权是有
相对人的单独行为 依78条甲授与代理权给乙之法律行为系无效
所以应该解释为甲之法代允许甲租屋之意思是不是包括受与代理权之行为
有包括的话 乙的代理行为才是有效的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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