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chien (网球人生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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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林东茂师书上关於遗弃罪的案例
时间Fri Nov 4 00:55:06 2005
※ 引述《panda101 (ㄌㄘㄓ大王看起来好厉害)》之铭言:
: : =============================================================================
: : 再者.故意犯和过失犯皆有不纯正不作为犯,不纯正不作为犯"不等於故意犯"....
: : 只有纯正不作为犯才是故意犯....
: : 过失犯+不作为犯-------过失犯+不纯正不作为犯 -->怎麽会有冲突呢??
: : 结果犯
: : (救生员在聊天,没去救溺水的泳客..也是可以成立过失不作为杀人,
: : 那不作为就是具有保证人地位的不纯正不作为..不需有故意吧!)
: : 所以我不懂版大说我既然是过失怎会是故意的论理何在=.=
: : 我只是把罪名写的太复杂了.."过失致死不纯正不作为杀人"
: : 我其实要表达的是过失不作为杀人。
: 我想他们会误会在於你把致死 与杀人合在一起讲
: 基本上这是重覆的词句 过失致死或过失杀人
: 比较正确的语法我想是不纯正不作为过失致死
: : 结论:我没多加思索就打下这篇~赶着要去上课 QQ,下次准备好一点再来= =
: : 但大家一起讨论也是很有意思的
: 把孩子放在家里那有没有遗弃故意这还有得谈
: 基本上 我也认题目太简略 除非自己分别假设
: 那另外一种观点是肯定把孩子放在家算知道自己出去是种遗弃故意好了(刑法上有无遗弃
: 故意 不是以行为人自己以为为准 就算行为人当下认为把孩子放在家当时没有遗弃的意思
: 对认定故意有无也没有意义有无故意是将行为人的想法本身套入构成要件中认定)
: 那放多久可以算是有遗弃故意?(跟时间长短有没有关系?)
: 把孩子放在家出去打麻将半天是不是遗弃?
: 出去玩三天? 一个礼拜? 两个礼拜
: 若有遗弃故意 时点为何? 出去玩的时候还是决定再玩几天时?
: 所以基本上这有得谈 没有一定...
这里有一点小小意见补充一下
甲母把次女托给一个仍需要人照顾的十岁长女 托了等於没托
应该不能以甲母有托付之意而推诿应照顾二女之义务 所以应该是遗弃的故意可能
再者 遗弃罪所规范的是指积极的遗弃作为与消极的不负应照顾的义务的不作为
积极作为有故意的存在自不待言 然後不负应照顾义务的不作为是否以故意为必要
有值得讨论的空间 诚如p大所言 放多久算是故意? 难有一定之论断
在下的拙见认为 应以不作为的行为已经可能会导致被遗弃之人在无法自救的条件下
产生足以发生危难或意外的情状之下 始足当之
意即当有义务之人可预见危难可能产生的时候(如将十月婴孩独自留在家中而外出过夜,
可能会导致小孩因挨饿而致身体健康受影响),仍执意为不作为行为时,就应视为有遗
弃故意。
一点小意见 有错请鞭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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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66.58
1F:推 misiagod:所以这就是遗弃罪究竟是抽象危险还是具体危险 11/04 02:22
2F:→ misiagod:而造成是否需要主观之认定差别 11/04 02:22
3F:→ misiagod:你最後主观判定部分~我赞成~ㄏㄏ~ 11/04 02:25
4F:→ misiagod:但如果是具体危险犯~仍然需造成一定危险结果发生 11/04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