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iagod (我只是智能了点)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版大我有点问题~关於版的标题
时间Fri Oct 28 10:53:48 2005
标题是~:死後取精,基本权与人性尊严的冲突
基本权的核心价值不就是保障人性尊严吗?(人的主体性,和人的自由意自志应该受
到尊重),换言之,人性尊严就是做为基本权的基础,两个应该不是等价的关系
应该是一种包含的关系,而人死後并非如能权利能力般始於出生,终於死亡
仍然有受到基本权的保障,连长死後要取精仍需尊重他的主体性,不可以
把死後的人客体化、工具化,所以我是觉得标题怪怪的= = ,也不是不对
啦...单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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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5.98
1F:推 chihchien:这里的基本权应该是指生母受孕的自由权 个人认为 10/28 20:38
2F:推 chihchien:而人性尊严所牵涉 应该指的是死者与未出世之小孩 10/28 20:41
3F:推 chihchien:本篇标题为月旦法学教室37期法学教室第一篇 李惠宗教授 10/28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