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226 (值得放弃所有)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刑法] 刑法问题探讨~~
时间Fri Sep 30 23:14:44 2005
※ 引述《panda101 (ㄌㄘㄓ大王看起来好厉害)》之铭言:
: ※ 引述《f226 (值得放弃所有)》之铭言:
: : 依照通说的看法
: : 行为人的故意是针对瞄准之人
: : 而本题甲开枪瞄准之人是丙
: : 其故意的对象也是丙
: : 客观的结果则是乙死亡
: : 所以成立对丙的故意杀人未遂
: : 对乙则要看有无预见可能性
: : 若有则成立过失杀人既遂
: 这个问题其实很单纯
: 简单来说就是打击错误
: 客体错误在法律规范的观点下就是没有错误
: 你可以想成那是行为人自己的动机错误
: 刑法只管你是不是想杀人 至於杀谁 那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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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说还是有区分杀人的对象吧
否则在打击错误的情形也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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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28.158
※ 编辑: f226 来自: 220.229.28.158 (09/30 23:16)
1F:推 panda101:杀谁中间加个"想"好了.../// 09/30 23:19
2F:→ panda101:前面才对 想杀谁.. 09/3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