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pobi (我每次都忘记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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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2005中兴大学刑法总则期末考
时间Thu Jul 28 00:49:52 2005
2005中兴大学刑法总则期末考 授课教师:蔡蕙芳
一.
甲因乙移情别恋,避不见面,痛苦不已.在找不到乙时,甲曾试图找乙工作发廊的老
板丙帮忙,但遭到丙拒绝,遂从痛苦转成愤怒,决定要对乙丙二人进行报复.某日,甲
在喝了一天的闷酒後,於晚上九点左右,先到乙工作发廊所在的公寓大楼楼下闹事,
後来又对该发廊投掷预先准备的汽油弹.投掷汽油弹当时,已接近打烊时间,依据过
去甲接送乙下班的经验,甲知道此时店内仅会有乙与丙二人,并无其他顾客,应不会
伤及无辜.但不幸的是,由於火势蔓延甚广,除了发廊内之乙与丙之外,大楼住户多人
也死於汽油弹引发的大火.事後,甲十分後悔自己酒後不能控制行为,并为自己辩解
说不想殃及无辜,只是想制造火灾吓吓乙丙二人.问,如何论处甲(必须讨论竞合)
二.桃园警方日前逮捕专门闯空门窃盗,以窃盗维生的甲.经调查得知,甲在九十年二月
至六月间,专门在桃园县大溪.龙潭.八德一带,以闯空门方式侵入住宅窃盗被害人财
物,窃得日本古币.及行动电话等数十支,所有赃物均交朋友乙销赃.至於所得皆用於
电玩店打电玩花用殆尽.但甲仅坦承作案一次.问,应如何论处甲的行为,才能兼顾正
义需求.预防效果与诉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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