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pobi (我每次都忘记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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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2004中兴大学刑法总则期末考
时间Thu Jul 28 00:14:54 2005
2004中兴大学刑法总则期末考 授课教师:蔡蕙芳
一.
一名曾经当过炸弹客的家庭主妇甲,因为这段不为人知的过去而连同女儿乙一起遭
到绑架,绑匪丙要求她制造并在某市市中心一座大楼的顶楼装置一枚巨大的炸弹.绑
匪丙并且威胁她,如果不同意如此做,她女儿就必死无疑.甲虽同意,但经常感到迟疑.
为证明自己不是玩假的,绑匪丙经常在甲面前打电话给同伴指示他们如何虐待乙,并
将拘禁在地牢的生活情况拍给她看.後来,甲完成这项任务,女儿也平安获释,但炸弹
炸死数百人.问,如何论甲之罪?
二.
医生甲以为病人乙已签署手术同意书,而为乙进行手术.事实上,乙并未同意,会发生
这个错误的原因是手术当天乙睡错床,而睡在丙的床上时被推入手术房.丙才是确实
签署同意书要进行手术的人.试就三阶犯罪理论检验甲是否构成刑法第277条第一项
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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