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king (样 子)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民法] 一题民总考古题 求答~
时间Tue Jul 19 19:32:29 2005
: 以表现代理去思考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 关於代理有两个部分要抓紧
: 1.表明代理意旨
: 2.显名主义
: 第一个在谈本人不是我 第二个是在谈本人是他
: 关於代理这两个概念要掌握住在谈其他
: 这两个不可或缺
: 所以这根本不是代理 更遑论无权代理
: 所以这题我想我的看法是冒名行为 因为注重本人特性
: 类推无权代理
: 看看本人是否制造出让第三人相信她是本人的外观
: 借学生证构成
: 图书馆-->A 类推169(在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需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法律行为不需减轻其
: 责任)
一个小问题耶~就是若系图书馆本来就有要确认核对本人的义务,
那B拿A的学生证借书,图书馆未尽核对的义务,而将该书借予B,
抑或图书馆明知其非本人,一样可以对A主张表现代理咩??
而且A借给B学生证这样的使用借贷行为,到底会不会因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有处效力未定,
因为使用借贷系属契约行为,但这有没有牵扯到日常生活必须阿??
如果效力未定,那图书馆还是可以依169条吗?
: 或 图书馆-->B 类推110(在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需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法律行为不需减轻其
: 责任)
这里了解^^
: 若图书馆向A索讨
: A--->B 227(468之义务)不完全给付(积极侵害债权)
: 大概是这样~~
为啥A向B是这个请求全而不是184呢?而且如果A知道B是要去借书的话,还是可以请求妈?
插问一下,请问你是不是演X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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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对的决定~
就让我看到那曙光吧!!
豁出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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