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梦想边界)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一题题目,大家看看
时间Sun Jul 17 09:31:40 2005
甲都撞到垃圾桶了
是不是代表他意识不清?那应该就表示他正楚酒醉状态罗!!
我在想,检察官之所以会认为他是故意杀人的原因会不会是因为
因为甲都酒醉了,丙有劝甲别出门,但甲还是坚持要出门,所以对於事实的认知
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另外,甲之前也说了,
谁要是抢他女友,他做鬼也找他算帐。因为甲在撞到丁後
所有的表现行为,和所说的话,让检察官认为,其实他是故意为此不法构成要件。
会不会因此原因,让检察官认为他是故意杀人?!
当然,个人也是觉的,故意并不存在事前或事後故意!!
因为甲在行为当时并无任何客观上的认知,和主观上实现不法构成要件的意念
所以,存在过失!
只是检察官的理由,会不会就是这个??
※ 引述《amaking (样 子)》之铭言:
: ※ 引述《bbsdon (梦想边界)》之铭言:
: : 甲和女友乙吵闹要分手,甲心情不好,就找朋友丙喝酒,甲跟丙说,谁抢了甲的女友
: : ,他做鬼也要去找他算帐。甲在喝下半瓶高梁後,藉着酒胆骑摩托车要去找乙谈判。
: : 骑出去没多久,就撞到附近的大垃圾桶,丙劝甲别去了,甲能坚持要骑摩托车去找乙谈判
: : ,快到乙家时,见乙正要出门,甲此时正接近路口,看见横向之绿灯转成黄灯。於是加油
: : 欲过十字路口,撞到正在人行道上的丁,此时乙冲上来抱住丁,哭喊着丁的名字。
: : 甲原来因闯祸呆若木鸡,但见乙之举动,甲冲上前不断对丁怒骂活该,警察到场时,
: : 甲仍在怒骂。到了警局,警察告知丁死亡,此时甲喃喃自语说,反正他早就不想活了,
: : 丁抢走乙,他死活该。
: 故意犯没有所谓"事後故意",所以甲在撞到丁之後,原本因闯祸儿呆若木鸡,
: 这里就可以判断,甲并非是前故意,
: 甲在事前对丁的身分全无认识,且即便认识,甲本身也无撞丁之意欲(至少在撞上之前)
: 固本题 甲当然不成立故意犯
: 然甲自陷精神障碍状态,欲藉酒壮胆,而以一般人有良知的理性第,均可了解酒後驾车
: 之危险性,丙也曾劝甲,然甲仍表示"能"骑去,可见其对酒後驾车所可能导致之危险,
: 亦有认识,仅确信其结果不会发生,但最後仍导致撞死丁之结果,固属过失致死.
: 至於其自陷精神障碍状态的部份,我国目前实务上并不承认有所谓的过失原因自由行为
: 所以...甲应该可以减免罪责~
: 但新修法以後,将原因自由行为明文订於刑法19条II项,自行招至者不在此限,故新修法
: 以後,甲即无法减免罪责~
: : 此案中,检察官认为是故意杀人,律师主张是过失杀人,而非故意
: 同学~
: 法典里没有过失杀人这条罪名唷~!!
: 只有过失"致死"~!!
: 写过失杀人会被亏的~~
: : 请问所持有的理由是什麽?
: 理由如上~~小小浅见,如有误请指正~感激~!!
: : 若你是法官,你认为是故意还过失?
: 我是法官我铁判他过失,然後在量刑上,给他高度优惠的减刑.
: 因为我受不了劈腿女~!!
: 我一定会介入强大的心证~男人真命苦!!!
: 开玩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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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126.17
1F:推 amaking:故意犯没有事後故意拉~不可能你不小心撞到人以後 219.91.101.224 07/17
2F:→ amaking:才发现这人是你要杀的,变成故意~这还是过失~ 219.91.101.224 07/17
3F:→ TNK:没错.事後故非故意.还是过失.我想是因果关系错误吧 218.167.76.77 07/21
4F:推 TNK:抱歉更正.与因果关系错误无关.因为甲主观上无故意. 59.112.82.123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