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yang (riiya)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民法] 请问各位大大台大88年民总第2题
时间Thu Jul 14 19:05:15 2005
※ 引述《ouyang (riiya)》之铭言:
: 标题: Re: [民法] 请问各位大大台大88年民总第2题
恕删
: : 请问:若乙之父母、甲及丙均不同意前述之和解契约,则该契约之效力如何?
: : (占三十五分)
: :
:
: 和解契约系双务契约(请参照§736以下),而未成年已结婚者,有行为能力
: 被害人乙当然得为有效的和解契约的意思表示,纵乙之父母不同意,亦无碍
: 於契约之成立。
:
: 惟甲与乙系胎儿之法定代理人(§1086),甲不为同意乙代理胎儿所为之意思表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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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错的,刚刚没注意到,因为胎儿非未成年人,所以应该是类推适用
民法第1166条第二项,即以乙为胎儿之法定代理人!
: 该契约之效力(参照§1089I II)--->共同代理?--->不同意-->确定不发生效力
: 还有确定不发生效力应该是指关於胎儿权利之部分,但除去该部分其他部分应为有效
: (参照§111),所以除去胎儿之损害赔偿之外,其他的部分应为有效。
所以这边应该就不是这样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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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48.56
1F:推 chihchien:可以按大E修改文章哦 ^_* 220.132.166.58 07/14
2F:推 ouyang:喔!了解! 220.135.148.56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