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yang (riiya)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辅大题目
时间Wed Jul 13 19:56:41 2005
※ 引述《juliantin0 (酷拉利)》之铭言:
: 例如写刑总时
: 要不要改写日派的见解呢
: 像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等等的
: 还是条件理论 相当因果关系 客观归责理论一起写呀
: 疑惑中
: 谢谢
趁版大不在抢先回po一下....:D
其实小弟觉得先把你选的那一本书念完,体系建立後
再来讨论学说的争议会比较好...
而我们学校的刑分老师也给我一个观念,就是要言之有理
论述有条不紊...自然分数就不会太低,如果又切中老师
心中所想,当然分数就会再高一点
个人是觉得条件理论+客观归责是比较好的选择
当然要用相当因果理论,也是可以的,只要言之有理
但不要混用,因为相当理论虽名为因果理论,但实以扩及
归责范围了...
就以东吴今年刑总第一题,用哪一种都可以得到甲无罪责的结论
小弟拙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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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48.56
1F:推 juliantin0:谢谢! 61.223.53.226 07/13
2F:→ juliantin0:意思是不是如因果关系,就只能选边靠 61.223.53.226 07/13
3F:→ ouyang:不太懂你的意思耶? 220.135.148.56 07/13
4F:推 juliantin0:就是如果写条件理论和客归责後,就不要再写相 61.223.53.226 07/13
5F:→ juliantin0:当因果关系理论 61.223.53.226 07/13
6F:推 StevenWa:你刑分的老师是刘秉钧? 59.112.10.93 07/13
7F:→ ouyang:嗯!口诀: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条件,即为结果的原因 220.135.148.56 07/13
8F:→ ouyang:然後再判断可否归责於行为人 220.135.148.56 07/13
9F:→ juliantin0:谢谢你唷! 61.223.53.226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