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hboy (开到荼糜花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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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法] 88年度台大转学考 民法总则
时间Tue Jul 12 14:52:17 2005
一.甲为逃避债务,将所有房屋与乙成立虚伪买卖契约,并即移转所有权登记予乙。
甲同时向乙借贷五百万元,约定一年後清偿。二个月後,乙死亡。乙之继承人丙
不知甲、乙虚伪买卖之事,於办理继承登记後,将该屋出售予乙,并办理所有权
移转登记。丁明知甲、乙虚伪买卖之事,甲於借款清偿期届至时,无力清偿,乃
告知乙丙关於甲、乙虚伪买卖之事,并表示愿以该屋抵偿前述五百万元债务,丙
因房屋已移转登记予丁,不得不表示同意。
问:房屋所有权谁属,甲、丙或丁?(占三十五分)
二.甲男、乙女均未满二十岁,但已合法结婚,乙於婚後且已怀胎。某日,乙骑友人
丙所有之机车外出时,丁驾驶因过失撞倒该机车,乙经送医急救,医师诊断乙受
轻伤,胎儿亦受伤。在医院中,乙表示自己系机车所有人,丁信以为真,遂与乙
订立和解契约,丁负责下列赔偿:机车损害二万元、乙及胎儿之医药费与慰抚金
暨其他一切损害共二十万元;乙则放弃任何其他请求。丁并当场支付二十二万元
之现金,经乙收受。
请问:若乙之父母、甲及丙均不同意前述之和解契约,则该契约之效力如何?
(占三十五分)
三.甲乙丙丁四人为筹备设立A法人,乃以A筹备处名义,向戊购买房屋一栋,并将
该屋暂时登记为甲所有。A法人设立登记完成後,由甲乙丙丁及其他三人共七人
担任董事,但章程订明仅甲乙丙三人有代表权,且A法人对外重大事项,有
代表权之董事应共同为之。此项章程规定,於向主管机关登记时,漏未登记。
1.A法人成立後,甲拒绝将前述之房屋移转登记予A,A因而拒绝向戊支付
房屋尾款,当事人间之法律关系为何?(占十五分)
2.丙丁二董事以A之名义向己购买办公大楼一栋,契约书上载明:『本人丙丁
董事二人代表A向己购买办公大楼一栋。』;并经丙、丁共同签名,但未
盖有A之印章,己应向何人请求支付价金?(占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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