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chien (网球人生的终结)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情报] 政大一日游~
时间Mon Jul 11 17:50:20 2005
※ 引述《amaking (样 子)》之铭言:
: ※ 引述《chihchien (网球人生的终结)》之铭言:
: : 民总...第一大题 难度普普 不过考出期日令人出乎意料
: 唉唷~
: 物之成分那题,我条号引错,应该是§811跟§812,我引成§812跟§813 不晓得影响大不大
那题我连条号都没引 就写一写怎麽分而已 不过倒是有引释字九三 XD
: : 第二大题 甲不成立表见代理 七十年台上六五七号判例 应该有写对吧 囧>
: : 乙不需负责 甲负无权代理人之责任清偿话费或负起损害赔偿(110,184)
: : 丙因可避免之过失对丁负起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责任(184)
: 这题~
: 对乙应该是可以请求,§170和§171的催告和撤回呗~不一定都要是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阿~
: 好想知道丙跟丁 是属於民法中的什麽样的法律关系唷~
: 例如说有没有代理之类的~~!
一般而言,业者丙为一般民众与丁公司之间订立行动电话租用合约,如果不是代理,我想
不出来有什麽法律关系是可以允许上述法律行为进行的
: : 刑总...应该有两人共出,後两个应该是李圣杰出的
: : 第一大题 写出意义与构成要件 再加以判断异同 并论述新刑第二九条之改变
: : 第二大题 重要的因果历程错误,成立过失致死罪
: : 第三大题 自居保证人地位,成立过失致死罪之不纯正不作为犯
: 这提不依定有成立过失致死罪阿~罪责的部分可以讨论甲有无期待可能性~
: 因为山上忽然遇到强烈台风(忘了是不是台风),而且那时河水湍急,丁深识水性,
: 如果当时情况不过河水,显造成所有人生命财产上的危及,并无期待甲还要先完整的评估
: 河水的安全性,以及四周的环境,才答应丁先涉水,
: 如果不具期待可能性,一样不成立犯罪阿~
: 是这样吗??
错了...你和我都错了...
shi....t 这题是客观归责的问题...丁是自负风险... 囧>
甲若不成立犯罪 不应是无期待可能性 因为题目没有点名若不过河即有危险
而是因为丁为了一个自负风险的行为,甲虽然有保证人地位
但因欠缺客观可归性 不成立过失犯. (泣)
: : 第四大题 正当防卫阻却违法,另有打击失误而成立过失重伤罪
: : (来不及写想像竞合 shi.....t)
: 这题我就纳闷了,已经懒得找书,不过...打击失误的部分,没有正当防卫的适用咩?
: 其实我也是来不及写,讨论完警察杀乙可以正当防卫阻却以後~
: 根本来不及讨论警察跟打击失误的那个路人,所以乾脆直接正当防卫,解决掉~
: 不知道会有啥结果><"
这样对被失误打中的人并不公平 因为路人并无侵害法益之情状 何来正当防卫之主张?
个人觉得仍应成立过失犯才是
: 还有...政大真的是很............热
: : 政大一日游实在很热 专业考科的时间足足比东吴少了二十分钟 手写的快酸死了 = =
: : 擦药膏去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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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40.242
1F:推 StevenWa:建议把四题全部打出来,大家可以讨论 59.112.6.135 07/11
2F:推 StevenWa:呐哪才是爱本版啦!!!!!!!! 59.112.6.135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