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ntin0 (酷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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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法] 时事题:台中男童家暴案
时间Mon Jul 11 13:49:57 2005
※ 引述《StevenWa (认真面对自己)》之铭言:
: 案件事实:
: 改写自近日时事
: 陈父平时就有酗酒之恶习并时常利用酒意虐打妻儿,某日,陈父又如往昔喝的酩酊大
: 醉回来,看到正在客厅看电视的陈小弟弟,便心生恨意,心想,就是因为他,才害我赚
: 的钱都拿去养小孩了,於是便拿着手上酒瓶朝陈小弟弟掷过去命中陈小弟弟的脑门,陈
: 小弟弟当场昏迷,酩酊大醉的陈父见状,心想自己失手打死自己的小孩子,於是便拿起
: 厨房水果刀,将陈小弟弟分屍装袋丢弃,事後,法医验伤结果发现,陈小弟弟是死於後
: 来的刀伤,而非先前的酒瓶撞击。问陈父之刑事责任为何?100分
: 涉及争点:原因自由行为、因果流程错误
哇,题目出的真好,不愧是史蒂分大大,佩服佩服!
我解看看,请大家不吝指教!
简述如下:
一.陈父拿酒瓶掷陈小弟,致其昏迷,可能成立轻伤罪:客观上有因果关系及客观归责;依
题示,陈父行为後心想自己失手打死自己小孩,可知仅有伤害故意。无阻却违法及罪责
(原因自由行为),故成立本罪。
二.陈父心想陈小弟已死,将其分屍丢弃,成立过失致死罪
三.陈父将陈小弟击昏後,误陈小弟已死,而将其分屍丢弃,可能成立轻伤致死罪:
(一)构成要件该当性:
1.成立基本犯罪(伤害罪)
2.产生加重结果(陈小弟死亡)
3.具因果关系及客观归责(轻微之因果历程偏离)
4.主观上陈父对陈小弟之死亡与否,未尽妥善注意,仍具预见可能性
5.小结:该当本罪构成要件
(二)无阻却违法及罪责事由(原因自由行为),故成立本罪
三.竞合:法条竞合,轻伤致死罪系轻伤罪、过失致死罪之特别规定,论以轻伤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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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42.162
1F:推 panda101:3的部分论述太粗糙 3与1的关系如何?是同一行为 218.166.200.93 07/11
2F:→ panda101:的继续还是不同行为?那如果是不同行为如何得出 218.166.200.93 07/11
3F:→ panda101:3构成伤害罪? 再重新考虑一下._. 218.166.200.93 07/11
4F:→ panda101:2(过失致死最的部分也再重新想想)与杀人後以为꘠ 218.166.200.93 07/11
5F:→ panda101:死了丢到河里去结果是淹死的案例比较一下:) 218.166.200.93 07/11
6F:推 panda101:还有你2,3的论点根本就是冲突的 怎麽可能又是 218.166.200.93 07/11
7F:→ panda101:过失 又有伤害罪的故意?虽然伤害致死是伤害+过ꔠ 218.166.200.93 07/11
8F:→ panda101:失 认为伤害与过失致死竞合的也不是没有 218.166.200.93 07/11
9F:→ panda101:但2,3在一起就矛盾了~~ 218.166.200.93 07/11
10F:推 juliantin0:谢谢唷,我再仔细思考一下^^ 61.223.58.168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