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gashoga (wuga)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民法] 请教问题!!
时间Mon Jul 4 14:52:37 2005
※ 引述《fayemei (fayemei)》之铭言:
: ※ 引述《wugashoga (wuga)》之铭言:
: : 我以为重要动机错误仅限於当事人资格或物之性质
: : 而今天乙又不是误认该条大鱼的价值
: : 而是误认自己意思表示的意义
: : 所以应该是内容错误
: : ....吧..?!
: ※动机错误不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是为原则,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 「当事人资格,或物之性质,若交易上认为重要者,其错误,视为意思表示内容之错误。ꄊ: ※内容错误指表意人表示其所欲为的表示,但误认其表示的客观意义
: 如欲购买A狗,却误认B犬为A犬狗,并购买之
: 物之性质指足以影响物的使用,及价值的事实或法律关系而言
: 即物的形成价值,成份,如钻石戒指的纯度;或事实:如制造的日期、来源
: 乙不知拍卖鲔鱼之喊价乃以公斤计价,即乙一开始的动机系认为非以公斤计价
: 认为现所喊价的总额即可购得此一黑鲔鱼。
: 乙的错误内容应是「系认为非以公斤计价」
: 这似乎不是对於物之性质的错误↑
非以公斤计算只是意思表示决定的起因
也可以算是动机吧 但不是重要动机错误
最後成为内容错误应该是因为乙的意思表示客观意义与内心效果意思有误差
乙的错误内容应是『误以为出价是6000元 per fish,
but 其实表现出来的是150万/fish』
黑鲔鱼真的这麽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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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64.137
1F:推 fayemei:我的看法跟你一样辣 61.228.65.27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