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k0420 (funk~)
看板Tobacco
标题[讨论] 日本电子烟相关法律讨论
时间Fri Mar 23 20:32:27 2018
最近查了一些台湾对於日本iqos的电子烟法律规范,发现一些蛮有趣的细节。想说拿上来
讨论一下。
iqos的烟弹是归类在「其他加工菸叶及菸叶代用制品,这部分的携入规定自用是一条免税
,五条以内补税。这部分没啥好研究的,就是最多五条。
然而对於主机的部分 iqos 是依据菸害防制法第 14 条 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或贩卖菸
品形状之糖果、点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所以iqos长得像烟不能带进来。
这样问题来了,如果是qlo呢?他长的一点都不像条状物的烟呀!这样就没理由禁止携入
了吧?有没有相关法律系所的人能够释疑呢?感谢!
https://i.imgur.com/dienwm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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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jj90138: 没有相关法规的东西 03/23 20:56
2F:→ mjj90138: 如果被海关盯上 03/23 20:56
3F:→ mjj90138: 就是看海关心情 03/23 20:56
4F:→ mjj90138: 给放或是没入 03/23 20:56
5F:→ mjj90138: 简单说 就是海关权利很大 03/23 20:57
6F:→ mjj90138: 他不爽就是没收 03/23 20:57
7F:→ pote85712: 菸≠烟 03/24 02:31
8F:→ pote85712: 除非你是支那人 烟=烟 03/24 02:31
9F:推 michaelwu: 自己用也算输入吗? 03/2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