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533kevin (乌鸦)
看板TigerBlue
标题Re: [创作] 论证女友存在
时间Thu Nov 15 19:07:11 2007
※ 引述《iamex ()》之铭言:
: ※ 引述《dj533kevin (乌鸦)》之铭言:
: : 首先,有同学戏称有「鸦嫂」这个element存在。
: : 不,我们是数学系的。我们说的话要有根据。因此我今天就是要来推翻这个假设。
: :
: : 如果鸦嫂是存在的,那也必定存在我的女朋友。反则亦然,我必须要有女朋友,她才
: : 能被称为鸦嫂。
: : 若一个女生并非我的女朋友,则她必定不可被称之为鸦嫂。这是我们的公设。
: : 因此我只需要证明我没有女朋友,则鸦嫂就是不存在的。
: : 根据一个典型的男女朋友模型,我们可以推得三大女友定律
: : 一、女朋友必定是你最常用通讯工具里聊天最多的女生。
: : 二、根据第一定律,必然会常常约出去,而三不五时就离开家。
: : 三、根据第二定律,有女朋友的人花费必超过单身时一个标准差。
: : 第一项,我最常用的通讯工具是MSN。而里面存在一个N使得x<=N ,x,N
: : 属於女性友人的历史讯息。而N并不属於我们学校的。
: 人类最常使用的通讯工具 是嘴巴跟耳朵
: 所以msn没有聊天纪录不能表示没有聊天 或是没有互动
: 因为只要是常常当面见面就行了
尽管是耳朵与嘴巴,但是此定律依然成立。
因为你总是记得最常和谁聊天吧?
我以msn为例一来是有实物可以为证,二来是考虑到远距离恋爱。
: : 第二项,我大一时候,有室友为证。现在住外面,有家人为证。我出门且三更半夜回
: : 来的次数少於ε,ε>0。
: 很少在半夜回家还有两个可能
: 第一 根据我学生时代的经验 小情人都是两个人在学校躲起来亲亲我我
: 甚至只要一个眼神交会他们就满足了 根本用不到晚上的时间
: 第二 半夜都还没回家 都隔夜了 ......到底是去哪了呢!?
半夜没回家,有三个可能
一、住女友家
二、住第三外人家
三、住旅馆
那第一种必然有女友了,就不用再多说了。
二、三种就有很多种情况,无法一一细说。
但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无正当理由就外宿的经验啊XD
且室友同样可以证明说我有无外宿。
: : 第三项,我所有开销都留着,欢迎跟我要来查核。
: : 因此得证我并没有女朋友,=>没有鸦嫂的存在。
: : 以後谁再跟我说鸦嫂,请先推翻这个证明。
: 谁说有开销就一定要是男生出钱的 这个第三根本就不是定律
: 很多人交了女朋友之後 不但开销减少 甚至还有一比收入!!!!
: 故 根据以上 无法证明鸦嫂不存在
这一项前面有人说过,我们归类於小白脸。
因为这一项是由第二项推来的,就算是说约会的费用全由女生出
,你外出还是要花油钱。送礼物要花钱、送花要花钱、讨她开心也有
可能要花钱(∵是小白脸,故这些应是该做的事。)
这样的花费自然是大於单身的了。
且我是用「花费」,只有单指支出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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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54.155
1F:推 dapungpung:我的妈阿!真的是在讲中文吗?(太厉害了!) 11/15 20:15
2F:→ iamex:我想说的是 您的那三点很好推翻 11/15 21:01
3F:→ iamex:例如跟隔壁巷子早餐店的女店员谈恋爱 11/15 21:02
4F:→ iamex:两个人约会就是每天早上早餐时间甜言蜜语两句话就OK 11/15 21:03
5F:→ iamex:这样既没有多的花费 又没有占用时间... 11/15 21:04
6F:→ iamex:不过我突然发现有没有鸦嫂不重要了.. 11/15 21:05
7F:→ iamex:我还是快点去找我的牵手比较重要...Y 11/15 21:06
8F:推 dj533kevin:楼上对隔壁巷子早餐店的女店员有意思吗XD 11/15 21:10
9F:推 slex:露宿野外也是种可能阿 11/1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