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533kevin (乌鸦)
看板TigerBlue
标题Re: [创作] 论证女友存在
时间Tue Nov 13 18:01:08 2007
※ 引述《gopeterhome (抠屁的猴)》之铭言:
: ※ 引述《dj533kevin (乌鸦)》之铭言:
: : 首先,有同学戏称有「鸦嫂」这个element存在。
: : 不,我们是数学系的。我们说的话要有根据。因此我今天就是要来推翻这个假设。
: :
: : 如果鸦嫂是存在的,那也必定存在我的女朋友。反则亦然,我必须要有女朋友,她才
: : 能被称为鸦嫂。
: : 若一个女生并非我的女朋友,则她必定不可被称之为鸦嫂。这是我们的公设。
: : 因此我只需要证明我没有女朋友,则鸦嫂就是不存在的。
: : 根据一个典型的男女朋友模型,我们可以推得三大女友定律
: : 一、女朋友必定是你最常用通讯工具里聊天最多的女生。
: : 二、根据第一定律,必然会常常约出去,而三不五时就离开家。
: : 三、根据第二定律,有女朋友的人花费必超过单身时一个标准差。
: 一.
: 我在此反对三大定律得出女友之必然性
: 设1.2.3.定律为P 定律中之女朋友为Q
: 若P-->-Q则此定律为假
: 则设
: 一、炮友必定是你最常用通讯工具里聊天最多的女生。
: 二、根据第一定律,必然会常常约出去,而三不五时就离开家。
: 三、根据第二定律,有炮友的人花费必超过单身时一个标准差。
: 套换炮友後 P仍为真
: 是得P-->-Q为真
: 矛盾
: 是三大定律无效
未必如此。
一、要知道存在某些人同时有女朋友及炮友,而为了不被女朋友发现,必定
无法像女朋友一样常聊天。因此炮友的聊天时数便小於女友的。
另外一方面,由第二及第三定律我们可以反推得,女友是需要照顾的。
而炮友只是用来打炮的,故也可证得女友的聊天时数大於炮友。
这就像消耗品与舶来品的差别。
二、此点成立。
三、有炮友是否相异於单身呢?
由您在下方的说法,我们可以得知意思合意可成立之契约关系便可称为女友
反推便知,若是双方对此关系并无男女朋友之认定,则不可称为男女朋友。
Let A=单身 B=有女友
这两个叙述显然是互斥,且包含整个空间的(i.e.他们是分割的)。
因此有炮友时,花费是不准确的,因为炮友与A,B两个集合是不独立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
此定理是由标准「男女朋友」模型所观察出来的,所以关系应该是
Q => P
有女友 三定律
即使你说有炮友就非单身,那由於没有女友,故P的真假与否对此关系并无影响。
: 二.
: 我反对鸦嫂之存在 则女友必存在
: 根据结婚之形式要件
: 1.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 2.经依户籍法为结婚之登记者,推定其已结婚
: 是结婚之特定关系人 只需不违反禁止之事项 不管你是要恶性结婚 假结婚真卖淫
: 都可成为鸦嫂之存在要件
我们先定义「鸦嫂」一词。
鸦嫂等同於乌鸦合法娶得的妻子,但若无结婚,则应指其女朋友。
只要去查户政事务所,便可证得我没有合法妻子。因而此串讨论中的鸦嫂是指女朋友
由於对我而言,此条件等同於公设,故在推导上忘了明文删去。
: 三.
: 我反对你以行为方式否定女友之说法
: 女友之身分要件法律上无明文规定
: 是男女朋友之关系
: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以发生私法上效果为目的,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而趋於合制之法律行为
: 所以你的男女朋友之关系
: 也可能是对2D的萌想力量或是精美的矽胶娃娃
: 仅需要你意思合意就可成立之契约关系
: 而你室友或友人可能从你平时的意思行为
: 推定你主观上有合意
: 从而认定契约成立 男女朋友关系存在且存续
: 谢谢
Claim that 某些男人会将自己的爱车称为老婆(详见 PTT-car 板)
对他来说这也是他所认定的。
但他人并不会因而将此物件之身份提高至女友或真实妻子
因此我方可以认定即使对非人类有合意,他人也未必会以人类身份看待此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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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糟,没有修法律被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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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154.155
1F:推 ast154251:越来越深奥了 11/13 20:10
2F:推 toya0327:从数学证明到程式语言现在连法律也来辩护了XD 11/14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