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tr (毕竟依=坏女孩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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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典故] 【毕竟依日报】-孟母三迁的真相(2)
时间Sun May 13 07:13:37 2007
我的妈妈真伟大 六年甲班 孟轲
我的妈妈真伟大。
原本我的作文只有这句话,可是老师说太短了,我只好再拿回来掰。
我总共搬了三次家。
第一次住的地方,可以用这首歌来形容:
「我家门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
这个地方不但风景好,空气也很清新,常常有很多穿着白衣服的伯伯叔叔阿姨婶婶们
一来到这里,就感动地大哭,还一面唱:「草埔嘛路上阿草青青,草埔嘛路上阿草挂
墘阿,孝顺ㄟ媳妇是三顿热,不孝ㄟ的媳妇是过路摇、阿过路摇喔
摇你就摇过桥喔~ ~ ~」
虽然听不懂这首歌的意思,但歌词一定很令人感动,所以每当他们经过时,我就会跟
着哭、跟着唱,和他们一起「倒退噜~」。
结果,有一次被妈妈听见了,她就跑去外头找带头的师公叔叔,他们聊了好久,当妈
妈走回家时,告诉我那位师公叔叔买了我家,我们必须马上搬走。後来,我听妈妈说
那儿改建成「金宝塔」,是专给死人住的,据说一个塔位二十万,每卖出一个,妈妈
可以抽成10%。
如此稳赚不赔的生意,本可以让我们全家衣食无虞,可惜那一年台风过境,土石流冲
垮了金宝塔,不但卖不出新塔位,还得赔偿家属损失,所以妈妈又变穷了,不得不出
去工作。
第二次住的地方,距离妈妈工作的菜市场很近。妈妈卖菜,隔壁的老王则是卖猪肉的,
我最欣赏老王拿刀切猪肉时脸上凶狠的表情,这才是我心中的man!於是,我下定决
心,将来也要像老王一样,即使卖猪肉,也要卖得霸气十足。
想当一个好的卖猪肉的,首先要先买一把好刀,因为妈妈从不给我零用钱(可恶的土
石流,还我金宝塔来!),我只好拿树枝当刀子、拿树叶当肉,就这麽切呀切地,办
家家酒的朋友们,都说我学得很像,长大後一定会跟老王一样man。
难道,事情就这麽结束了?很抱歉,我总共搬了三次家,也就是说,妈妈不准我继续
住在这跟偶像近乎零距离的市场,狠狠地拆散了我跟老王。虽然百般不舍,但妈妈永
远是对的,我只能接受。
看到这里,也许老师你会想,妈妈又把第二个家卖掉,并且赚了一大笔钱。可是妈妈
却是拿那栋房子,跟别人交换了一栋在学校旁边的旧木屋,全部的亲戚都说她脑筋秀
逗,居然拿好房子换烂房子,可是她却对我说:「阿轲,你要记得,将来买房子,一
定要买在像现在这栋远离闹区、接近学校的好地段。」
究竟是妈妈的看法正确?抑或亲戚的看法正确?呵呵,老师你应该知道了,在追求生
活品质的前提下,市场旁的房价一落千丈,反而是昔日的郊区房价屡创新高,尤其是
学校旁边的房子,就算捧着黄金万两,也一屋难求。
所以,妈妈就是卖掉房子,让现金落袋为安吗?不,妈妈是把房子拿去抵押,换来的
现金拿去四处投资不动产,据说每次转手的利润至少都有好几千两,吃三百代也吃不
完。
最後,谨让我以感激的心,说一声:「妈妈,您真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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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新笔名「毕竟依」,奇幻新书「见习爱神」在铭显文化(冒险者天堂)出版罗,
请多加支持爱护我,还有kuso新书「百鬼旅行团」(明日工作室便利书)将上市,
我的个人部落格在
http://www.wretch.cc/blog/altr
这里还有占星、心测、紫微、测字等文章,以及一堆有的没的小说,
越多人催稿阿菜就会写的越起劲,Come 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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