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lous0953 (帮我,请Q我…)
看板TigerBlue
标题[转录]Re: 罚100倍的实际情形
时间Tue Feb 27 01:48:31 2007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IFA (大泽木晴郎驾到!)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罚100倍的实际情形
时间: Tue Feb 27 01:37:46 2007
※ 引述《Esh ()》之铭言:
: 常常看到业者自己订出的条款
: 罚100倍然後送警
: 真的会罚100倍售价?
: 那这样干麽不直接送警?
: 罚钱的作法不就如同私刑
※ 引述《Esh ()》之铭言:
: 常常看到业者自己订出的条款
: 罚100倍然後送警
: 真的会罚100倍售价?
: 那这样干麽不直接送警?
: 罚钱的作法不就如同私刑
应该这样说
罚钱有违法 但是没有罚则
之所以违法 是因为没有权利这麽做
我门香港人有句俗谚 '先撩者贱'
国外 例如英美法 都有所谓惩罚性的赔偿
例如被麦克骚扰的孩童都会拿到很多的赔偿金
台湾没有 只有实质损害的填补(就是损失多少赔多少)
而商家罚一百倍 主要的作法是因为
小偷不可能每次偷东西她们都抓的到
有可能被偷一百件东西 才抓到一次
请人来防小偷 又会增加经营成本
光华很多打工仔 就是什麽事都不用作 只要站在店里当门神 严防小偷
罚一百倍 最主要的目的是威吓窃贼
这个习惯是从蒙古人来的
成吉思汗生平最恨偷盗者
他认为人门的财物
1.要嘛流汗辛勤工作放牧牛羊得来
2.要嘛再战场流血厮杀掳获而来
而偷盗者 既不流血也不流汗轻易的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
是最过分的罪行 唯一对待的方法就是'杀'
而在铁木真称汗建立蒙古帝国後
才在耶律楚材建议下(认为此法太苛)
颁布戒令
将偷盗者由唯一死刑改为鞭斥30下并且赔偿100倍给被偷的主人家
并在扩张版图的过程中
将这条戒令传到被征服的土地上
在台湾看到贴出此布告的商家
很有可能就是蒙古人或其征服者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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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zn:结论太搞笑了。其他部分推 02/27 01:38
2F:推 apic:最後两行…XDXD 02/27 01:39
3F:推 leesrnat:这是出自民明书坊吗~囧 02/27 01:39
4F:推 MLByo:巴比伦律法?! 02/27 01:41
5F:推 weibld:原波有当记者的能力,会下奇怪的推论。 02/2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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