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phro (小王英)
看板Therapist
标题[ OT ] 关於继续教育积分的问题
时间Fri Oct 25 17:10:12 2013
第八条
职能治疗师执业,应每六年接受下列继续教育之课程积分达一五○点以上
:
一、专业课程。
二、专业品质。
三、专业伦理。
四、专业相关法规。
前项第三款、第四款继续教育课程之积分数,合计至少应达十五点,超过
十五点以十五点计,且其中应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别议题之课程。
前二项继续教育课程积分,得由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能治疗团体办理
审查认定。
关於伦理道德与法规的积分
在卫服部的继续教育积分系统内
关於第三第四点的积分 我记得在之前也是写超过15点,以15点计
专业课程的学分须达135学分
但最近登入之後发现
第三第四点伦理与法规 原本超过不列入积分的学分 都列入积分
"专业伦理、专业相关法规积分总合需达15分,目前为21.60分,超过仅可计30分:符合"
专业课程的积分达换照标准变成需要128.4分就可符合换照标准
关於继续教育的法规当中伦理与道德的学分上限....有修改吗?
我该继续奉行法规专业课程规定135学分 还是相信积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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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8.226.181
1F:推 FOOLFISHMAX:有修改过 可以计算至30分 10/25 17:31
3F:→ iamaphro:所以现在伦理最高可以计算至30分,专业课程只需要120分? 10/28 12:26
4F:→ tedandet:上去查看後~应该如你所说的没错 10/28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