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r (tkr)
看板Therapist
标题Re: [ ST ] 请问ST为何这麽缺呢?原因?可能改善吗?
时间Tue Aug 28 22:19:16 2012
: 台湾有台湾的玩法
:
: 台湾走日系风格 跟美系风格就是不一样
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医疗有一定水准的国家都是很类似的作法
只有美国比较不同
美国因为人力跟保险成本奇高
有很多modified的作法
并不是台湾跟其他国家不同
是美国跟大多数国家不同
像美国可以让受过再教育护理师直接开药的国家
全世界可以找到几个?
另外美国各项复健治疗也是要医师处方的
并不存在病患带着自己的主诉直接跑去治疗所的状况
:
: : → commonman:国内的复健师不能像医师一样给予指导方针吗?虽然复健 08/27 20:12
: : → commonman:都是复健师在做的…医生花几分钟就可以知道病患的状况? 08/27 20:13
: : 推 svince88:复健科医生超神的你都不知道>.^ 08/2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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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治疗师因为奇怪的制度(大学技职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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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疗师之间的实力变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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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整体来说 治疗师还是具备评估的能力(不然就不用花一年的时间学评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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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还是法令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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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规定须依医师医嘱的逻辑是"治疗师没有评估能力"
误
目前相关法规与实务执行面是治疗师都有充分被授权进行评估
法律背後的前提是治疗师不具有诊断的能力与处方的权限
目前治疗师评估报告并不需要其他人签章
这就是代表治疗师有权力独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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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场是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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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复健科医师很优秀 但是接触患者的时间比治疗师短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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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看诊(复诊)一次10分钟: 治疗师治疗6次共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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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80 接触的时间相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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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还是觉得最了解患者治疗进步情况的还是治疗师
当然
但是你了解病人进步状况
并不代表你可以掌控这个病人整体病情
病人住院或门诊
并不是只有需要物理治疗这个ISSUE
像是中风为例
可能有无力 吞咽困难 精细动作障碍
但是也有呼吸困难 泌尿道感染 肺炎 药物治疗 血压控制 短期再中风等问题
所以你觉得
应该是三师自己跑去急诊或神经加护病房收案自行开始治疗为宜?
还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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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ommonman:谢谢tkr大的详细说明,我大致了解了,您提到一个重点 08/27 22:49
: : → commonman:即医生判断病患是否适合接受复健治疗,再交由复健师, 08/27 22:50
: : → commonman:那麽,复健师拿到医生报告(如病历摘要後),若判断可复健 08/27 22:51
: : → commonman:那麽复健师即使与医生不在同医院,亦可给予复健治疗? 08/27 22:52
: : → commonman:我的想法是,假若ST可与医生功能切开,是否有助於ST的投 08/27 22:53
这很明显讲的是地点(机构切开)
不是功能切开
: : → commonman:入,如可在家(or工作室)执业,进而增进人员投入ST的行业 08/27 22:54
: : → commonman:我个人初浅认为,也许可改善ST工作环境?不知是否可行? 08/2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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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行 因为处方释出难度非常高(会影响释出医院的总额)
释出能否吃医院总额我不太清楚
不过一旦被释放到医院外 还是有基层总额
基层总额中审查超严格的你都不知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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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你走全自费 不吃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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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费 患者少了健保补助 负担会比医院贵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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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做自费的话 进步的幅度要比医院明显很多患者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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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ommonman:目前感觉争议的是,病历上有无处方/医嘱,若有,是否可 08/28 13:19
: : → commonman:依病历上的处方笺 或 医嘱,请复健师进行复健的合法性 08/2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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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法律上的文字我觉得很模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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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的 病历/处方笺 跟法律上的 诊断/照会/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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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也是各说各话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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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18.173.213.150
: ※ 编辑: ftyu 来自: 218.173.213.150 (08/28 17:02)
: 推 tkr:其实你可以参考一些医管的书或课程 才不会把上面这些搞混 08/28 19:23
: → tkr:因为这些这其实都是很明确具体的 08/2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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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分确实我是没去看过医管的书
:
: 是当初老师所说的...(当时任省公会理事长 参与物理治疗师法立法)
因为这不是你老师订的 XD
医嘱 病历 照会 诊断 处方 治疗
这些东西都不是因为物理治疗师法新增的
这些东西早就存在在那边了
物理治疗师法是在既有医疗法与其细则的基础下制定的
以上那些名词与实务操作法卫生署早就订好了
就跟其他治疗准则一样 台湾对这些咚咚实务细则基本上也是抄其他一般国家
:
: 他说立法的精神是从宽认定
这些东西不是在物理治疗师法中规定的
因此你去找物理治疗师法当然是找不到写在哪里
:
: 他也举例 医师用张白纸 写"需转介治疗师" ==> 就是有法律效果的医嘱
早早年的确是这麽一回事
不过近十年卫生署早就辅导各级医疗院所改为电子医令(嘱)系统 特别是健保特约院所
甚至连医令电子签章都已经建置完毕
你LAG有点久了....
:
: 所以就连当时参与立法的人跟t大的看法也不一样
他当初没参与医疗法立法
我也没参与 当然物理治疗师法我也没参与
:
: 所以我才说 这部分的认定 一直以来都是有争议空间...
就我所知是从来没有
因为这些东西不是因物理治疗师法存在的
药师法民国三十二年立法
当初就有这些东西了
医疗法更是直接授权卫生署制定实施细则
卫生署对诊断 治疗 病历 医嘱 都有很清楚的规定
:
: 这部分越严格认定 治疗师自主的范围就越小
:
: 越宽松认定 治疗师发展的空间就越大
:
: 不过老师上课也是10几年前的事了...
:
: 治疗师在法律这一块 一直都是处於挨打的局面...(没人没钱 注定弱势)
其实我想跟你说
治疗师才不是一直被医院或医师挨打
复健科医师也整天该该叫说他们一直被挨打
骨科医师也是整天该该叫说他们一直被修理
护士也是整天叫很惨
现况是
所有医事人员都是在挨打
只是被打的惨不惨
前阵子有个资深的OT跟我说
现在起薪只有他快二十年前起薪的一半
我只好告诉他更惨的来安慰他
妇产科医师现在薪水剩十几年前他学长的1/4
:
: 这几年下来 好像也没发生相关的案例...
对於有疑义的规定
可以函请卫生署解释~
如果有赚头的点
我可以帮你想想看怎麽样可以更具体打到点
如果没赚头的话就不用跟我讲了 XD
:
: ※ 编辑: ftyu 来自: 218.173.213.150 (08/28 19:50)
: 推 LUCKLYYUN:目前在临床的现况就是 医师开的医嘱是一回事 08/28 20:23
: → LUCKLYYUN:但病人实际进来治疗室後 治疗师仍然需要评估&设立目标 08/28 20:24
: → LUCKLYYUN:有时候执行的治疗活动根本与医师开的医嘱天差地远 08/28 20:24
第十三条(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师对於医师开具之诊断、照会或医嘱,如有疑点,应询明医师确认後,始得
对病人施行物理治疗。
: → LUCKLYYUN:那医师医嘱究竟是......? 08/28 20:25
: 推 GCW:为了领健保费用的XD 还有不开医嘱下来 治疗师做的任何行为都 08/28 21:05
: → GCW:的任何事情才不会是作白工...... 08/28 21:06
: → GCW:日系医疗风格就是医师独大.....虽然尊重各专业 但最後还是要听 08/28 21:06
: → GCW:我(医师)的 08/28 21:07
: → GCW:至於F大说的争议空间那块 因为和医师利益冲突的时候 如果医师 08/28 21:10
: → GCW:要动用关系更严格认定 那下面的治疗师一定没胜算 所以就变成现 08/28 21:11
: → GCW:大家心照不宣的局面........因为要认真起来修法一定会被电 08/2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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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1.11.186
※ 编辑: tkr 来自: 1.161.11.186 (08/28 22:29)
※ 编辑: tkr 来自: 1.161.11.186 (08/28 22:31)
※ 编辑: tkr 来自: 1.161.11.186 (08/28 22:31)
1F:推 ftyu:基层总额中审查超严格的~~ 而且针对释出的病历会更严格 08/29 00:13
2F:→ ftyu:之前我们医院也有在释出处方笺 总量大概是1/10左右 理论上 08/29 00:13
3F:→ ftyu:抽审的数量应该也是1/10左右...但是很吊诡的 连续几个月都在 08/29 00:14
4F:→ ftyu:1/2左右...(健保局就是叫你不要释出处方笺的意思?!...) 08/29 00:14
5F:→ ftyu:所以 释出给治疗所的约20万 最後要扣的钱也将近20万... 08/29 00:15
6F:→ ftyu: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 到底这是巧合还是针对性抽审... 08/29 00:16
7F:→ ftyu:医嘱方面确实是LAG了...所以我才说 这几年来的发展对治疗师 08/29 00:17
8F:→ ftyu:的自主性越来越不利了...(如前所说 立法院 卫生署都完败...) 08/29 00:18
9F:→ ftyu:要突破困境 看来也只剩下遁入类似民俗疗法这灰色地带一条路了 08/29 00:20
10F:→ tkr:如果这样叫完败 那骨科医师DRG推开之後根本是败到钻地洞了 08/29 00:32
11F:→ tkr:话说遁入非治疗所路线的部分 其实去年台南白河有个案件 08/29 00:33
12F:→ tkr:就是PT去开的XXX(反正不是治疗所) 做manipulation, massage 08/29 00:34
13F:→ tkr:还有热敷 红外线(据说是百货公司飞利浦有卖的那台) 08/29 00:35
14F:→ tkr:结果被抄了 勒令歇业 犯了七八条法 08/29 00:36
15F:→ ftyu:一定是标榜医疗效果或是名称仍未脱离医疗名称... 08/29 00:39
16F:→ tkr:违规项目也是一拖拉库 违反营利事业登记及规定就好几项 08/29 00:39
17F:→ ftyu:不然全国的民俗疗法不就全部被抄光了~~ 08/29 00:40
18F:→ tkr:光是消防就被罚钱 罚最重的反而是逃漏税相关的 08/29 00:40
19F:→ ftyu:营利事业喔...那就跟医疗部份没关系了 是缴税的问题... 08/29 00:41
20F:→ tkr:我只知道国税局在门口算人次 还有卫生局直接问客户... 08/29 00:42
21F:→ ftyu:所以如果把营利登记.缴税这部分弄好还是可以做... 08/29 00:42
22F:→ ftyu:如果是以治疗所名称 光处方笺拿不到就什麽都不用做了... 08/29 00:42
23F:→ tkr:想游走边缘真的当地主管机关跟地方上的人要打点好 08/29 00:43
24F:→ tkr:此案非用治疗所名义 但仍被认定是医疗行为勒令歇业 08/29 00:44
25F:→ tkr:有本钱打点当然是可以试着游走边缘灰色地带 不过这样搞还能赚 08/29 00:45
26F:→ tkr:多少要算一下 还有被花钱但疗效不满的奥客检举时你要怎麽挡 08/29 00:48
27F:→ tkr:因为这种行政罚是实质认定 主管机关裁定有就是有 不用判决 08/29 00:48
28F:→ tkr:真的有那种神奇话术完全不讲到效果又能让人掏钱 我是想不到 08/29 00:50
29F:→ tkr:这条路真的有那麽简单 我想很多人早就走了... 08/29 00:51
30F:→ tkr:我不是想泄你的气 但是真的那麽好做的话你为何不做反而转行~ 08/29 00:52
31F:→ tkr:因为光我认识的去做这种的几乎都是赔一屁股 08/29 00:53
32F:→ tkr:顶多是几个有特别专长的PT偷偷小赚外快的门路 但客户也不多 08/29 00:54
33F:→ tkr:OT以前我也认识有人去国外学回来後开工作室做小儿 08/29 00:55
34F:→ tkr:但一样後来沦落偶尔晚上赚外快而已 仅供参考 08/29 00:56
35F:→ offcola:楼上认识的怎麽跟我认识的都不太一样 很多人走这条默默赚 08/29 08:14
36F:推 commonman:想请问大家,若默默赚的话,要怎麽找到这些人啊…:-) 08/29 08:51
37F:→ commonman:应该也是有很多人,不想错过黄金治疗期,而想自费的... 08/29 08:52
38F:→ commonman:但苦於无管道,所以有什麽管道可以分享的吗?谢谢 08/29 08:53
39F:推 ftyu:我朋友是在台南.台中各开工作室 台南收起来了 不过台中做得 08/29 09:18
40F:→ ftyu:还不错...(中北部消费习惯不同) 工作室当然是不好做 不过至少 08/29 09:18
41F:→ ftyu:成败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治疗所的话 如果找不到医师肯给处方笺 08/29 09:19
42F:→ ftyu:就等於是完全无法进行... 所以虽然工作是也不容易经营 但至少 08/29 09:20
43F:→ ftyu:比治疗所好得多...(都是做自费的话 当然选择工作室模式) 08/29 09:20
44F:推 ftyu:假如健保真的有垮掉的一天~~工作室模式经营会容易许多~~ 08/29 09:25
45F:→ ftyu:优势是跟医院相比 服务相同甚至更好(自己当老板尽心尽力) 08/29 09:26
46F:→ ftyu:但收费一定可以比医院低得多(医院还有许多额外成本支出) 08/29 09:27
47F:推 ftyu:治疗所的话...之前还发生过某地区治疗所过於蓬勃发展 结果 08/29 09:37
48F:→ ftyu:医师公会开会联合断掉处方笺 造成治疗所全灭的事件... 08/29 09:38
49F:→ ftyu:存亡掌握在别人手上的事业 比较起来风险比工作室要大得多 08/29 09:39
50F:→ qin:tkr说不讲效果又能让人掏钱 超多的吧 各大民俗疗法都这样 08/30 16:39
51F:→ qin:楼上c大 这些人只有认识的会报 因为公开就违法惨了 08/30 16:41
52F:→ qin:另外 美国物理治疗是有direct access的 并非如t大首段所述 08/30 16:49
53F:推 commonman:qin大,您在另外文章提到,可拿医嘱去治疗所,那为何违 08/30 19:11
54F:→ commonman:法呢?还是治疗法一开始就违法?抱歉,不是很了解... 08/30 19:12
55F:→ qin:因为现在默默做的 都没立案(密医) ...默.... 拿医嘱去也是密医 08/30 23:24
56F:→ commonman:那我想一个办法,假若有个网站,可以告诉你那个复健师 08/30 23:29
57F:→ commonman:不错,连络方式以及复健地点在那…有没有助於复健师生存 08/30 23:30
58F:→ commonman:当然,是期许治疗所是合法的,复健师需对场所负责 08/30 23:30
59F:→ commonman:这样子可行吗? 08/30 23:31
60F:推 ftyu:治疗所本身的存在是合法的 但若没有处方笺 做任何治疗都违法 08/31 00:18
61F:→ ftyu:治疗所运作的源头 来自於医师释出的处方笺 08/31 00:19
62F:推 commonman:这麽问好了,合法的要件是…1)医师处方笺(健保) or 08/31 00:28
63F:→ commonman:医嘱(自费) 2)合规定的治疗所 3)ST/OT/PT证照,还有吗? 08/31 00:29
64F:推 ftyu:1+2应该就ok了..."2"就有含负责治疗师的证照 08/31 00:47
65F:→ ftyu:很麻烦才能"合法" 而且关键还掌握在别人手中 不如就用 08/31 00:50
66F:→ ftyu:xx工作室 xx教室... 或是乾脆居家服务 反正要做自费就是各凭 08/31 00:51
67F:→ ftyu:本事 民众不会因为你挂了"治疗所"的招牌就自动上门 08/31 00:53
68F:推 commonman:抱歉,可能误解了,我要表达的是…若有个网站,上面描述 08/31 01:32
69F:→ commonman:1)治疗师昵称 2)联络方式 3)地点(非工作地点,只列如桃园 08/31 01:33
70F:→ commonman:当然还有一些评价,让患者自行和治疗师联络,而治疗师 08/31 01:34
71F:→ commonman:要和他走正规(医院)的方式也ok,走其他模式(私人治疗)也 08/31 01:34
72F:→ commonman:ok,完全依治疗师和患者之间的安排,这是我想到在健保 08/31 01:35
73F:→ commonman:以及治疗师资源不足下,所想到的折衷办法... 08/31 01:35
74F:→ commonman:好处是 1)患者可以快速找到治疗师,避免错过黄金治疗期 08/31 01:37
75F:→ commonman:2) 可让大众全览治疗师的资源而做治疗上的安排 08/31 01:38
76F:→ commonman:3) 增加治疗师的收入,好让更多的治疗师投入此行业 08/31 01:38
77F:→ tkr:其实也不是不可行 只是复健治疗速度没那麽快 一旦做了 08/31 03:42
78F:→ tkr:十几二十次 恢复进度不能让家属满意 被闹着要赖帐或打折 08/31 03:42
79F:→ tkr:因为脱离法律与机构的保护伞 事情要自己摆平 08/31 03:44
80F:→ tkr:另外小心的就是不合法的东西不能够这样半公开的查到 08/31 03:45
81F:→ tkr:除了会罚钱 大多数医学中心这样被发现都不会续聘 08/31 03:45
82F:推 ftyu:就是类似"家教网"的模式?!是可以做啦~不过整个网页不可以 08/31 08:23
83F:→ ftyu:标榜 医疗.治疗.复健.疗效...这样就看你网页怎麽设计 08/31 08:25
84F:推 commonman:网页设计就像以前什麽百大良医,只是换成治疗师,这样子 08/31 08:52
85F:→ commonman:应该ok吧?网站就是单纯列出在某某地区(桃园)有那些治 08/31 08:52
86F:→ commonman:疗师可以找,连络方式,评价好不好,也不会提到疗效, 08/31 08:53
87F:→ commonman:网站单纯让治疗师和患者有连系的管道罢了 08/31 08:53
88F:→ commonman:回tkr大,若是上述的网站设计,应该就没有理由说违法吧 08/31 08:55
89F:推 commonman:而tkr您提到的和家属争议的问题,只要出来治疗,就有 08/31 09:21
90F:→ commonman:其风险,就和网站无关了,网站只是让管道畅通罢了 :-) 08/31 09:22
91F:推 ftyu:如果没有"业务招揽"只单纯提供"联络方式"似乎无法条管 08/31 09:38
92F:→ ftyu:但若连络之後有发生业务行为...就很难说这业务行为与网站无关 08/31 09:40
93F:推 ftyu:出问题的话 若网站只单纯提供资讯是还好 若有营利行为应该 08/31 09:42
94F:→ ftyu:是无法脱身 08/31 09:43
95F:推 commonman:所谓的业务行为是指? 治疗师和患者,还是网站和治疗师 08/31 10:25
96F:推 ftyu:若以治疗师名义提供居家治疗会有违法问题(其实目前社会局 08/31 11:53
97F:→ ftyu:中低收入户专案也有疑虑)网站会有帮助犯的疑虑 08/31 11:54
98F:推 commonman:不不不,网站只提供治疗师所在县市和评比,为何是帮助犯 08/31 12:49
99F:→ commonman:换个方向想,就算复健师在网站上付费刊登,为何不是广告 08/31 12:50
100F:→ commonman:视为希望大家去找他,如医院的正规治疗? 08/31 12:51
101F:→ commonman:如果这样子是帮助犯的话,那所有报纸都是帮助犯,因为 08/31 12:52
102F:→ commonman:每天都有色情广告的刊登,而报纸业者是帮助犯,这对吗? 08/31 12:52
103F:→ qin:其实这就是查不查的问题而已 像是现在新闻广告化置入性行销 08/31 13:38
104F:→ qin:羶色腥一大堆 只有NCC偶尔会出来叫一声而已 卫生局就更不用讲 08/31 13:39
105F:→ qin:但是一旦有人检举 肯定会抄 像前阵子网宣医疗器材/化妆品的事 08/31 13:40
106F:→ qin:情 网路上部落客已经写一大堆 卫生署怎麽後知後觉? 一定是有 08/31 13:40
107F:→ qin:人去检举 他才不得不动一下... c大这个网站会有类似疑虑 08/31 13:41
108F:→ qin:上面写错 是"药品" 所以现在网上都看不到那些文章了... 08/31 13:42
109F:推 commonman:不,我觉得还是不一样,有其差异耶,您提到的网宣,是 08/31 13:49
110F:→ commonman:网页上就有宣传药品功效的字样,但网站没有,只是让使用 08/31 13:50
111F:→ commonman:者评价那个治疗师不错,又没有提到功效,本质上应该不同 08/31 13:51
112F:推 ftyu:应该要看发生纠纷时 患者或治疗人员会不会把网站一起拖下水 08/31 16:04
113F:推 commonman:^^ 谢谢ftyu的耐心回答,我日後可能会尝试架网站试试:) 08/31 17:46
114F:→ tkr:你这网站一开马上就会被抄掉了 媒介违法行为一样会被抓 09/01 14:16
115F:→ tkr:完全没差别 不会因为你不是实行者而没事 09/01 14:17
116F:→ tkr:而且网站上所有留联络资讯的人全部都会被传讯 09/01 14:18
117F:→ tkr:然後在医院执业的治疗师所在医院会被公会跟卫局通知她违规执业 09/01 14:19
118F:→ tkr:没有执豋 医院不仅可以按聘书罚钱 下次很难续聘 09/01 14:19
119F:→ tkr:网宣不是因宣称疗效被抓 是因为提供的商品(包括物品或服务) 09/01 14:20
120F:→ tkr:不合法提供而被抓 像是卖一些药局才能卖的东西 09/01 14:21
121F:→ tkr:今天你是想藉由此管道媒介被管制的治疗行为 一样会被抓 09/01 14:22
122F:→ tkr:那麽想鼓吹游走边缘地带也要先把规定法律还有案例搞清楚 09/01 14:23
123F:→ tkr:不要鼓吹别人或是说可以这样搞好赚 自己却不来做做看 09/01 14:24
124F:→ tkr:百大良医没有一个有联络方式的 都是告诉你在哪个医院 09/01 14:25
125F:→ tkr:要你去寻医院正常合法管道求诊 直接留非医院联络方式 09/01 14:26
126F:→ tkr:主管机关要怎麽认定?会不会蒐证後再收网? 应该很清楚喔 09/01 14:27
127F:→ tkr:你觉得病家面对约谈时会说甚麽? 治疗师会不会推给网站负责? 09/01 14:27
128F:→ tkr:你可以推给谁? 主管机关会相信你的说词? 09/01 14:28
129F:→ tkr:违法的部分可以上法院慢慢辩论 违规的部分马上就罚了 09/01 14:28
130F:→ tkr:光是问你为何不是留医院名称单位而是留联络方式 你就讲不出 09/01 14:30
131F:→ tkr:违规跟违法的差异与被罚方式 你可能要搞清楚 09/01 14:30
132F:→ tkr:违规就像违规停车 主管机关可以马上直接按权责处理处罚 09/01 14:31
133F:→ tkr:是实质认定 他觉得有就是有 你的理由或是辩词人家不需要听 09/01 14:31
134F:→ tkr:违法被起诉才有可能让你去法院慢慢陈述理由 09/01 14:32
135F:推 n911303:看完以上,我觉得tkr是恐怖的人。 09/01 15:17
136F:推 commonman:刚刚跟tkr大谈了一会儿,唉,先想别的办法吧,就正规来 09/01 15:37
137F:→ commonman:说,现在只能向立委诉愿吧…说真的,我怀疑成效有多大 09/01 15:38
138F:推 ftyu:现在找立委没用啦~~如果有用 当初治疗师法就不是这样定的了.. 09/01 16:54
139F:→ ftyu:有关医疗人员的法令 目前只有药师法比较有发展空间 其他的专 09/01 16:55
140F:→ ftyu:业都被自己的法令绑得死死的... 所以我才说除非不要标榜 医疗 09/01 16:56
141F:→ ftyu:.治疗.疗效 忘记自己是治疗师这件事 才会有自费发展的空间 09/01 16:56
142F:→ ftyu:把自己定位在"民俗疗法"是目前唯一自费推展方式 09/01 16:58
143F:推 ftyu: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药师法 跟 护理法.治疗师法.放射师法有何 09/01 17:05
144F:→ ftyu:不同 就知道为什麽药局开得成 治疗所.护理所开不成的原因了 09/01 17:06
145F:→ qin:这让我想到凯罗协会的网站 真的都没有联络方式.. 网上还是低调 09/02 01:00
146F:推 n911303:哈哈哈哈哈哈Gin大 赞 09/02 08:18
147F:推 ftyu:也有不少人去美国学凯罗 美国有凯罗学院 大概要读4年时间 09/02 08:37
148F:→ ftyu:如果英文不好 还没学凯罗之前还要先花2年读语言学校 总共6年 09/02 08:37
149F:→ ftyu:在国外学位也是Dr. 国内的话 很多年前江丙坤有冲过立法院 09/02 08:39
150F:→ ftyu:不过也是没通过...(连政界知名人士都冲不过 就知道立法院多难 09/02 08:39
151F:→ ftyu:冲...阻力太大...) 所以虽然在美国是Dr. 在台湾一样是"民俗疗 09/02 08:40
152F:→ ftyu:法" 台湾的医院 一天治疗45个 乱做一通 反而真材实料实力强 09/02 08:42
153F:→ ftyu:的治疗师 却只能定位在民间民俗疗法 低调进行治疗... 09/02 08:43
154F:→ ftyu:这又是一项政治斗争下的台湾奇蹟! 09/02 08:44
155F:→ ftyu:然後要做自费 疗效一定要比医院好 好一点点也不行 要比医院好 09/02 08:45
156F:→ ftyu:很多很多才有生存的可能...毕竟医院复健做一次$50 但是自费工 09/02 08:46
157F:→ ftyu:作室要支撑营运 收费至少要500起跳...甚至800 1000 如果疗效 09/02 08:47
158F:→ ftyu:只比医院好一点点 通常客户还是会选择便宜的地方 所以要做工 09/02 08:48
159F:→ ftyu:作室的治疗师能力.技巧.疗效 都必须要远远高於医院治疗师才有 09/02 08:48
160F:→ ftyu:生存的可能... 09/02 08:49
161F:推 leumas:挑case很重要啊,复杂的case多做多有效,名声很容易好 09/02 09:21
162F:→ leumas:只是在医院没那麽多时间给他...没大碍做爽的又不能拒绝 09/02 09:21
163F:→ leumas:很多铁腿的都来挂号指定徒手治疗...或者都不动只想被动 09/02 09:23
164F:→ leumas:疗效我是觉得台湾的养成还不错啦,手法不会差很多,自费市 09/02 09:24
165F:→ leumas:场需要的是沟通技巧跟包装,还有一对一的时间差 09/02 09:25
166F:→ qin:一天治疗45个 乱做一通XD ...这形容实在太传神了!! 09/03 01:24
167F:→ herochang:医院工作的治疗师,为什麽要让别人知道我会什麽? 09/07 16:48
168F:→ herochang:被病人知道我会xx刀,x络按摩,神x动力治疗,只会增加自己 09/07 16:49
169F:→ herochang:麻烦,毕竟1天45个根本做不完.被指定还会增加排班困扰 09/07 16:50
170F:→ herochang:何必呢?不如低调点挑选"有缘"的病人,愿意听我说,听我解 09/07 16:51
171F:→ herochang:释,我就谢天谢地了,敝人就曾经遇到做完徒手後跟我说 09/07 16:53
172F:→ herochang:花50元来抓龙很值得...orz 09/07 16:53
173F:推 whois:楼上说得很对 让病人或医生知道越多越不好 现今环境只能随缘 09/08 16:12
174F:→ whois:面对尊重你 尊重专业 相信专业的人再随缘给吧 09/08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