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umas (小林绿茶)
看板Therapist
标题[讨论] 整复推拿 年底前撤离中医诊所
时间Fri Apr 27 11:29:24 2012
http://tw.news.yahoo.com/整复推拿-年底前撤离中医诊所-213000455.html
所以这个冲击还是不小的,请大家继续关心吧
---
中国时报【黄天如╱台北报导】
争议多时的民俗调理人员管理政策昨天拍板定案,卫生署表示,五月一日起,
民俗调理人员得以「传统整复推拿」名称提供服务,但不得与中医诊所「同址」
执业;
管理要点生效前已存在者,在执业空间明显区隔前提下,得缓冲至年底
前完全撤离,违者将依法究办。
针对原一度考虑政策松绑的卫生署,在最後阶段决定施铁腕,曾多次率领民俗
调理人员走上街头的台北市中医师公会常务理事陈朝龙相当不满,他说,将向
监察院陈情、直接上书总统府,要求政府还给相关人员一个公道。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
传统整复推拿非医疗行为,为免民众将其与中医
师才能执行的「中医伤科推拿」混淆,导致病情延误,卫署制订《传统整复推
拿人员执业管理要点》,要求相关人员遵守「八不二要」管理原则,包括执业
场所不得与中医诊所同址设置。
所谓「八不二要」还包括:不得从事医疗行为、医疗广告、宣称疗效、申报健
保费用、药品调剂、贩售药品及医疗器材,亦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招揽客人,以
及穿着服装要与医事人员有所不同,执业时要配戴「传统整复推拿人员」识别
证等。
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主委黄林煌说,
目前全国尚有近千名「传统整复推拿」人
员,在五百多家中医诊所内执业,为顾及相关人员生计,在其执业空间与中医
诊所明显区隔前提下,现存人员得缓冲至年底前完全撤离,违者将依违反《医
疗法》第五十七条,处以最高廿五万元罚锾。
---
所以
1.现行同址是落日条款,只能减不能增
2.重起抗争
3.传统整复推拿人员执业管理要点<---这个是中医学界与物治学界可以着力的
虽然新闻中都没提到,但是之前党团投书的回应与学会公会都有请到立委发声
现在就须请中医界制定伤科推拿项目,物治界基於对徒手治疗之专业加以建议
并可以确实开始讨论执业细则与健保请领步骤
--->伤科推拿须一对一,中医师执行伤科推拿势必影响其他诊疗服务
转介民俗调理推拿责任难以归属,且不得雇用,相信医师不太愿意淌浑水
物理治疗师可请领中医诊断、接受转介自行开业。(虽然蛮奇妙的,可是合理合法)
可以受雇中医院所,未来申请职登与申报。
这是依照目前定案後未来可以进行的医疗做为。
(传统整复...只能被动查核不捞过界)
但...定案会不会又改...就还需要大家持续投注心力关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14.165
1F:→ leumas:然後高层上书陈情的问题,小弟以先向国民党团投书过了,且 04/27 11:31
2F:→ leumas:获得允诺行政院林秘书长益世先生代为关切,先有备档意见。 04/27 11:33
3F:→ kujukey:感谢L大! 04/27 11:38
※ 编辑: leumas 来自: 59.126.14.165 (04/27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