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umas (小林绿茶)
看板Therapist
标题Re: [讨论] 投书-推拿师事件
时间Wed Apr 18 21:51:52 2012
以下是给予学校、全联会的意见,也欢迎治疗师同仁们讨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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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医诊所附设民俗推拿仍须加以限制或禁止,
理由:
a.
会造成民众误会民俗推拿仍是中医医疗处方、且不可或缺的一环,且院所
附设推拿师同等有中医师背书、转介或变相经营,仍然难以规避疗效与利益
分配,且与坊间美容、舒压按摩可以有名称上的区隔造成宣传与印象效果(应
保障相关业者以按摩纾压、民俗调理名称开业权益,但不应称作推拿、民俗疗
法等医疗形容词)
b.会增加挂羊头之嫌,管理困难,例如
中医师不亲自进行伤科推拿,而转介门
前推拿师执行医疗。
c.
伤科推拿与民俗推拿,依照卫生署规画,会分出spinal manipulation/
reduction等细项(举例)属伤科推拿、其余属民俗推拿吗?民众接受时懂得区分
危险性吗?并於情况不对时加以拒绝或检举?推拿师会/需考量诊断加以执行吗?
个人相当不抱信心,许多中医师也相当存疑,推拿一词从中医发展开始就是医疗
处方,甚至可以包含脱臼复位等等(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35222.shtml,
不应顺应民俗业者"沿用已久"就开门放宽,同理禁止医师、疗效之名滥用。
现行民俗调理业者与自救会分明以
准医事人员自居,要求比照的是纳入医事人员
管理,而非追求丙级按摩技术士等证照,卫生署善意、保障反而让业者有机可趁。
所以应
收回推拿之名、禁止中医院所附设、比照按摩业管理。
2.证照考试
若走国考路线...
须邀请医疗学者人员探讨国内医疗人力避免滥开。
或开放医事人员补修中医学分转任,
若现职民俗调理业者欲取得证照,需
进修基础医学等学分并搭配实习。
若走技术认证路线...
只要不沿用推拿一词即可开始进行考试内容及规画等技术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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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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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14.165
※ 编辑: leumas 来自: 59.126.14.165 (04/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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