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u (wei~)
看板Therapist
标题Re: [讨论] 离职
时间Sat May 28 10:28:59 2011
: 想请问板上PT们~
: PT通常在诊所没签约离职时应提早几天呢?
离职最好可以好聚好散 就算心里不爽 也不要起冲突比较好
劳动基准法第15条规定,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
规定间预告雇主。
劳动基准法第16条规定: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
其预告期间依左列各款之规定:
一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二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是没什麽罚则啦...只是如果雇主因为这样提起诉讼
因为你未预告离职 造成诊所或医院的损失...而且又可以举出确实的证据
你就会被判赔 因未预告离职而造成的损失
虽然医疗院所也不至於告人(金额通常不大+诉讼费时)
但是若真的撕破脸 就是双方奇檬子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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