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ylocaine (寂静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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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听力师法三读通过 保障12岁以下孩童医疗权益
时间Tue Jan 13 15:15:31 2009
时间: 2009/01/12
撰稿‧编辑:王韦婷 新闻引据:采访
立法院院会12日初审通过听力师法草案,未来听障人士听觉评估、听能复健,须由
专业听力师执行。同时12岁以下的孩童,必须有医师嘱咐,才能验配助听器,保障孩童医
疗权益。
攸关全国10万听障人口听力治疗、辅具验配业务专业证照化的「听力师法草案」三读
通过後,有助於健全医疗体系制度,
国民党立委杨丽环表示,听力师法三读通过之後,对於听力师资格、技术人员制度,
设置规范,将有效提升医疗品质。
同时,听力师每年必须有继续教育才能再次获得执照,曾在医疗或社福机构、学校、
听障团体或助听器从业人员从事听力业务满两年,且具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继续执业5
年,并有5年5次的特考机会。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14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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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ni:终於..... 01/13 23:22
2F:推 floppydog:所以以後助听器选配师也要有听力师执照吗? 01/14 14:34
3F:推 bluesky27:如何才能有资格考听力师执照呢?这部分的法律有明定吗? 01/22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