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cetrain (佛斯脆恩)
看板TheWall
标题Re: [建议] 野台第三日
时间Mon Jul 28 11:30:18 2008
※ 引述《jww (白小白)》之铭言:
: ※ 引述《Hayatoabe (Sideshow Bob)》之铭言:
: : 纯粹是个人自由喜好 根本没必要硬性规定
: 当你的头一直被後面的人叉到的时候,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说这种话
既然认为这样造成不舒服,你可以直接跟拿雨伞的反应,告诉他我不爽被叉到啦~~
规定禁止用雨伞,是不实在也不容易落实的规定,
讲白一点说,不鸟的人还是不鸟,我也不会鸟,但是我会拿高一点,
以免叉到人家,但是後面的人就抱歉罗,无法事事周全。
舞台两边投影萤幕斗大的字体都说不得直接对舞台的表演者照相,
这三天下来很多人还是拼命照,还打着闪光灯,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也没看到工作人员出来禁止,
把这个东西加入规定,有规定跟没规定还不是一样,
如果认为这样损失你的权益,直接去跟拿雨伞的反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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