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351212 (呓)
看板TheWall
标题Re: [建议] 关於录影、拍照
时间Wed Jul 25 01:28:22 2007
※ 引述《hydeaya (miya)》之铭言:
: ※ 引述《ttaa (飞天章鱼烧)》之铭言:
: : 就跟你说有些乐团欢迎拍照
: : 你是看不懂中文吗?
: 乐团本身欢迎拍照 就代表拍照的行为是对的吗?
: 我觉得这是两回事
:
演出者不欢迎拍照
有些是因肖像权的关系
有些则是认为这样不尊重歌手本身的表演
既然乐团本身都欢迎了
那请问拍照这行为又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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