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vi (Hilfe.)
看板TheWall
标题Re: [闲聊] 艺文门票拟抵税
时间Sat May 5 15:48:44 2007
※ 引述《zuan (zuan)》之铭言:
: ※ 引述《orbis (orbis)》之铭言:
: : 因为没有人可以取得可以售票的牌照类别
: : 顶多可以合法售酒
: : 何法表演
: : 但也无法以售票为消费型态
: : 这就是为什麽我们要强调Live House跟Pub的不同
: \囧/ 那我要先支持Live House合法化 并纳入商业登记
: 先前在大声志上有看过这类讨论...
: Live House明明就很棒 也较健康 却比Pub还要辛苦经营的感觉
话说这个话题吵了这麽久,草案到底出来了没有呢?
不上live house的公务人员,其实也很难订出「什麽是live
house」吧?
谢谢所有为此议题辛苦的、以及所有live house的工作人员
:) (上次去做访问的时候,受访者有提到orbis你很辛苦,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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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复杂,却也很清澈;
我的心思很深沉,但我的爱慾却已纯净,
这也是我最美的,叫我与众不同,在人群中闪闪发光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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