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like (*~Law &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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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立报] 经济挂帅 文化产业春天何在
时间Wed Sep 21 18:26:16 2005
※ [本文转录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angellike (*~Law & Me~*) 看板: LP_Daily
标题: [立报] 经济挂帅 文化产业春天何在
时间: Wed Sep 21 18:25:52 2005
经济挂帅 文化产业春天何在
【记者陈朝政台北报导】「看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
第1条写着『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积极提昇竞争力』,
我就觉得很奇怪。」TRA(蚂蚁暴走音乐股份有限公司)音乐人Doris
纳闷地指出,为什麽振兴文化非得提到竞争不可?
一群民间音乐人与爱好者,感受到台湾政府在政策上,对流行音乐一
直以来抱持漠视的态度於是这一群人藉着青辅会有计画地提供经费
,探讨音乐展演空间的问题,接连举办了两次「催生音乐文化特别法
座谈会」。
仿英法案未必有效
在8月24日那天座谈会中,立法委员林淑芬带来一个消息,行政院已
透过跨部会工作小组合作,由经济部主导拟定一套「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法(草案)」,希望藉由这部基本法,提供未来振兴文化产业
的依据及基本精神。
只是,这部经济部主导、尚未送交立法院的法案,在音乐人与研
究流行文化的学者眼中,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这种急功近利
的法案应该没有什麽实质成果。」淡江大众传播学系助理教授魏玓
直指,如果只注重产业所以定了一套产业发展法,就只是把钱丢下去,
不会有什麽帮助的。
魏 玓认为,这部法案相当程度参考了英国的例子,「但是台湾的展
演、创作环境如此贫困并不像英国在制定文化创意政策之前,就已
拥有扎实的基础。」因此,这样模仿未必有用。此外,他表示,英
国目的同样是为了透过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所以
,从经济面来看,或许政策算是成功,但从文化角度来看,就很难说了」。
保守观念发展有限
「我们在『总则』里可以看到一种奇妙的想像,」台大社会学系助理
教授李明璁说:「文化是为经济服务,而经济则仍是发展思维挂帅。」
他认为,在这套「文化创意发展法」的总则中,执政者只注重如何把文
化换算成钱的想法很明显,「这种发展的观念是很保守的」。
Doris也强调,许多创作者在创作时,心中想的是怎麽把音乐或是画作
做到最好、最美,而不是想着要赚多少钱,她说:「因此,许多条文
规定要奖励、补助『优良』产业,那什麽才是优良?赚比较多钱吗?」
「我认为,国家应该介入市场做不到的地方,例如补助弱势。」
《声音与愤怒:摇滚乐可能改变世界吗?》作者张铁志说,但现在并非
如此,享有优惠的反而都是已经有能力在市场上竞争的,「如果都只针
对有竞争力的给予补助就完蛋了」!
「整天想着利用文化赚钱,可能没办法赚到钱。」面对全世界第一个能由
经济部主管文化事业的法案,李明璁呼吁,若能超越既有的产业框架,
说不定还能迸发出一些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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