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hyi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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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2009年全国乙组网球双打排名锦标赛
时间Thu Jun 25 18:53:55 2009
2009年全国乙组网球双打排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宗旨:全面推广国内之网球运动,增加网球人口,并藉以提升国内之网球水准。
二、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台北市
政府
三、主办单位:台北市体育处、中华民国网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台北市体育会网球委员会、台北市轮椅网球推广协会
五、承办单位:中华民国网球协会
六、赞助单位:
七、比赛时间:民国98年8月1日至3日
八、比赛地点:台北市彩虹河滨网球场(附地图)
九、比赛用球:Slazenger比赛用球
十、比赛项目:个人双打
1.男子组 2.女子组
十一、比赛办法:
(一)单淘汰赛(大会得视报名实际状况,增加落选赛,只有第一轮落败可参
加落选赛,但须在比赛後10分钟之内至现场报名)。
(二) 准决赛以前采6局制,准决赛起采8局制,6平或8平时采决胜局制。
每局均采用No-Ad制。(大会得视实际状况,调整比赛制度)。
十二、资格限制:
95、96、97、98年,男女选手具有以下身份者均不得报名参加
(以98年7月1日网协公布之排名为准)。
1.有全国排名赛积分者。
2.曾获任何一次青少年,16及18岁A.B.C各级比赛,单、双打前32名者。
3.曾获任何一次青少年14岁A.B.C各级比赛,单、双打前8名者。
4.全运会县市代表队(含资格赛)。
5.大专运动会得报名甲组球员资格者。
※凡35岁以上【63年次】、14岁以下【84年次】选手,不受以上资格限制。
十三、报名规定:
(1)报名资格:不受资格限制者以外,凡国内网球同好均欢迎报名参加。
(2)报名费用:双打每组新台币600元(本会会员400元)
本会会员系指已加入本会并缴交入会费、当年年费者。
(非会员未缴报名费者不列入抽签)
(3)报名方式:请上本会报名系统网站
http://ctta.dadada.com.tw/,
下载报名表,填妥一切书面资料连同报名费(恕不接受汇票)
,挂号邮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区朱仑街20号7楼705室
中华民国网球协会。
【电子档请传送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请写:听奥盃乙组双打
排名锦标赛报名-王小民(联络人姓名)】。
※电子档及书面资料均需送达方完成报名程序。
(4)特别事项:大会为所有与赛选手及工作人员投保意外险,但报名选手须
确实审酌个人健康,经医生确认适合参赛;赛会期间因个人
因素引发意外事故,大会除尽力协助外,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报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8日截止
(书面报名表格以邮戳为凭,7月6日网站开始公布报名名单)
十五、抽签日期:98年7月13日上午10:00於网球协会(赛程时间表於抽签後
7月17日公布於本会网站)。
※报名後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应於7月12日12:00前,以传真向本会请假,并申
请报名费退款,否则一经抽签未能出赛者不予退还报名费。
十六、比赛规则:
冠军 亚军 前4 前8 前16 前32 前64 前128
35 25 15 10 8 4 3 2
依国际网总公布之最新网球规则,球员行为依网球协会球员行为准则。
(1) 成绩积分标准:(未胜一场者不给分)
(2) 比赛发生争议时,如规则有明文规定者,以裁判之判决为终决,
不属於规则范围者由,由裁判长裁定之,所有争议必须於十分钟
内解决,并继续比赛,逾时未出赛者,判其无故退出比赛。
(3) 大会宣布比赛时间後,逾时十五分钟未出场者,判其无故退出比赛。
(4) 球员必须穿着网球服装及适合球场之网球鞋,未依规定穿着者,裁判
得拒绝其出赛,双打组两人穿着之服装颜色应力求一致。
(5) 球员出场比赛时,应携带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6) 网球是绅士运动,比赛在健康休闲、联谊交友之宗旨下,准决赛前之比赛
只设巡场裁判,比赛由球员自行计分;请展现运动精神家风范,并请保持
君子风度出赛,准决赛起由裁判一位担任主审,球员应服从各级裁判之判决。
十七、奖励:
(1) 参赛纪念奖(每位参赛者):
(2) 前3名颁发奖状及奖品。
冠军:三万元等值网球系列奖品
亚军:一万五千元等值网球系列奖品
季军:七千元等值网球系列奖品
(3) 冠亚军加颁奖杯或奖牌。
※视实际报名人数增加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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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4.35